第七章 危险的他回来了

然后真有那么几年,他竟真的一次也没想过她。因为有强大的经济后盾,他有条件天天跟着新交的同伴们厮混,从这个城市流浪到那个城市,玩得不亦乐乎,甚至差点升不了级。
雁归斜睨了他一眼:“什么承诺?”
雁归沉默不语,那句话,她自然是记得的,孔峥当时才十二岁,身量还没展开,个子并不比她高多少,小小的英俊少年用尚在变声中的古怪嗓音对她说:“你等我!我会回来接你离开这里。”
雁归犹豫着敲了下那扇掩着的柚木门,有个男人的声音传出:“进来。”
“是学校购置的吗?”
他说:“No。”
雁归一边琢磨着他这句话的意思,一边顺手把小房间的门关上。
选到自己所要的书籍,雁归回到办公室,校长打电话过来:“雁归,请过来一下。”
但是把请帖打开后,她觉得这个世界其实很幽默,这颗最耀眼的星竟然是——孔峥。
孔峥皱着眉头说:“我知道了。”头也不回地一转身入了闸。
雁归马上点头,她就算再孤陋寡闻,也知道这个名字。
雁归微笑:“嗯,是啊,你看,谁说我们学校就不能出人才。”
雁归淡淡说道:“总要有好的才能记得住。”
雁归恨得牙痒痒:“我懒得听你胡诌,你回不回来我都要嫁的,别以为能阻止我。”
“小学毕业照上可没有我,雁归。”孔峥一边低头系鞋带一边回答。
孔峥砌的多米诺是一副八字形图案的牌,他正在为转角处一块牌伤脑筋,那个地方有个拐弯,他的手对于那个弯明显大了点。雁归等了半天,看着他皱着眉头把牌拿起又放下,终于忍不住开口:“我的手比较细,可以帮你试下吗?”
雁归哦了一声。
“而且,我总得来。”孔峥望着操场旁边的梧桐树,面孔沉寂下来,他慢慢说,“再不来,你就要嫁给那个傻子了。”
雁归,也是他人生里的一张牌,他决不让她轻易离开!谁也不能再左右他!她想轻松地嫁给别人,没那么容易!
雁归顿时把细细的眉毛竖起来:“你这人怎么还跟以前一样,总那么玩世不恭没个正经?我是认真给你送帖子来的,校长很希望你能够参加咱们学校五十年的校庆。”
孔峥等了会儿,见没下文,于是摇摇头发出啧啧声:“我们都十多年不见了,你对我就这么冷淡?一般情况下是不是都应该问问,这些年你过得怎么样啊?结婚了没啊?”
雁归的任务是为他送一封请帖。
“当然这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他是个非常恋旧的人,刚刚给我们学校捐赠了五千册新书,所以我觉得这个任务由你这个老同学去再恰当不过了。”
他们走过绿树成荫的操场,孔峥笑说:“你觉得校长眼里的我是怎么样的?”
刚开始在异国他乡的日子里,因为语言和肤色受尽歧视,还要独自忍受孤独的煎熬,孔峥对雁归恨得咬牙切齿!如果不是她,他起码还可以待在妈妈身边,他不会十三岁就一个人只身国外。后来再待得久一点,他成熟一点,又跟自己说要忘记她,忘记吧,那个女孩儿没心没肺,何必去爱她恨她。恨了她也不会知道,爱了她也不会感激。而且恨的感情太强烈,越恨越放不下。
“也不是。”管理员笑眯眯地说,“是有人捐赠的。真好,我们图书馆的书实在早该更新换代了。”
孔峥笑一笑,礼貌地说:“我对你,一向有无限的时间和耐心。”
她知道自己说这话很幼稚,可是不知为什么就是忍不住,她从小就很乖,几乎没有与人吵过嘴,只有孔峥,或许从小被他欺负得狠了,总能让她有战斗的欲望。
“嗯。”孔峥点点头。
“教委拨款子了?”
孔峥说:“因为我是个信守承诺的人,我妈从小教我,男人讲过的话就像板上钉的钉子,落地无悔。”
他开始迷上多米诺骨牌,有时间他就会一个人安静地玩着这个,玩这个游戏的时候平时浮躁的心总是能轻易平复,他享受着那种连锁反应,倾听着牌响时的叮叮咚咚,辛辛苦苦地搭建,再轻易地推倒,看似简单,其hetushu.com.com实却很复杂,玩得起这个游戏的人,是有无比耐心决心恒心的人,而且必须承受得住随时崩塌的挫折。他想,我的人生之牌,必须由我自己搭建,我决不再允许有人轻易破坏!
雁归望着他,发现孔峥比大伟几乎要高出半个头,她在他面前显得异常娇小,他的话满含深意,而那种无形的压迫感让她觉得有些不安,他果然不再是当年的孔峥了。
“孔峥,你既然不是生下来就含着金汤匙,那就得付出代价才能换到自己想要的!”母亲含泪送他上飞机时对他说。她忧心忡忡,怕他是那种烂泥糊不上墙的孩子,怕他就此自暴自弃,纸醉金迷。
他不再强迫限制自己对雁归的想念,他开始经常想她,午夜梦回,全都是雁归的影子,微笑的、沉默的、温和的、决绝的种种交替而过,全都是她,雁归雁归……
看牌落定,他松了口气,站起来往外走:“不错,你的手和以前一样镇定,可想而知,心也很镇定。”
孔峥父亲或许被这些风言风语弄得也有些烦恼,又或许真的是想给他磨炼,一句“小孩子受点磨难也好”就把小小年纪的他孤身一人丢去了美国。
他不再与原来的狐朋狗友鬼混,他们叫他:“孔峥,我们开车去西雅图吧,那真是个美妙的城市。”
雁归狠狠瞪他一眼:“我现在过得很好,你少来搞破坏。”
雁归顿时很好奇,市里的慈善家们但凡捐赠总是离不了育仁、育才那些名声又老又好的名校,谁会这么大手笔捐五千册图书给里仁巷小学?
雁归偏头努力地想了想:“奇怪,为什么我只记得你在和同学掷沙包,打到我的头,起了一个好大的包,我当场眼冒金星,还痛了好几天。”
“里仁巷小学的骄傲。”
雁归看着他有些惊讶,她在电视上见过很多小童星,小时候漂亮得不像样,长大了却走样得厉害,最好的也就是维持原来的水准,很少有孔峥这么好运的。他剑眉星目、轮廓分明,竟然比小时候更加俊秀,哪怕是半跪在地上,依然可以看出身材高挑修长、肩阔腰细。不过在这么奢华的办公室里,他却不按常理出牌地穿着一件灰色棉质短袖T恤,米色棉布裤子,或者是为了怕碰倒牌,竟然还赤足。
“得了吧,别假惺惺了。”雁归嗤之以鼻,“我知道你憎恶这个地方,这间学校,这条巷子。”
“可能相对于你目前的成就来说,温和等于怯懦,我们的确在物质上不如你,但是并不见得你就可以这样践踏轻视我们的生活,我们有我们的快乐。”
“怎么可能忘记?”
“怎么这么年轻?他有没有结婚?”女同事眼里顿时露出一种看见五百万彩票的神采。
“对了,你怎么想着要回来?美国不好吗?”
孔峥看她起身准备告辞,笑了笑:“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你能不那么假装镇定我就很开心。好吧,看在你刚刚给我砌牌的分上,我去。”
果然孔峥打断她:“当年?什么当年?我这人从小记性不好,尤其对不该记得的事忘得特别快。”
教过雁归的郑老师刚刚退休,人虽走了茶还没凉透,看到昔日的门生来接接力棒,郑老师不遗余力地为她向校长美言。雁归在她的帮助下很快熬过了每个地方都会出现的排斥新人阶段,又历练了同事之间的明争暗斗,最后脱颖而出。
里仁巷小学五十年校庆在即,老校长回顾这一生感慨万千,从一个小小的美术老师最后升为校长,着实不易。他决定在退休之前再为里仁巷小学作出最后的贡献,诸如举办隆重的五十年校庆或者集资翻新老旧的体育馆之类,这样哪怕他退了休,甚至过身,依然会有后世之师牢牢记住他的功绩。
孔峥笑着说:“还凑合,没结婚。”
雁归点点头。
他打量着雁归纤细的手指,思考一下,点点头:“好。”
新人还是谦虚勤奋点好,学校里所有的人都觉得雁归就是符合这个标准的最佳人选。她温和,却泾渭分明,决不是两边倒的墙头草;不多话不爱搬弄是非,虽然沉默寡言www.hetushu.com.com却并不孤僻;每天勤勤恳恳地工作,认认真真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是非常令人觉得可信的类型。校长刚开始只是让她做任课老师,接着是班主任,最后终于交给她一个毕业班,不到三年的时间,雁归成了学校里最受重用的年轻老师。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当年我……”雁归开了口,又觉得后悔,她在解释什么呢?这么欲盖弥彰,倒好像怕了他似的。
“多可笑,十多年前我在他眼里是瘟疫。至于现在,”他无聊地扯下小树上的一片叶子,“我在他眼里等同于一间可以任意支取钞票的银行。”
他的同学从外面返回,惊讶地看到他在桌上认真地摆一副多米诺:“嘿,你是不是昨晚被冻傻了?你从来都没耐性玩这个的。”
孔妈妈看着他那小小的身子背着个硕大无比的背包,身影却依然那么倔犟,不由得泪如雨下。
“别提那个什么捐赠,那是别人用我的名义送的,我事后才知道。”孔峥穿好了鞋,舒舒服服地在沙发上坐好,脸上全是不以为然,“至于你说的一分子,我可只记得原来班主任最大的夙愿就是能让我退学,班上如果谁丢了什么东西,第一个检查的也是我的书包。多好的一分子,不是吗?”孔峥微笑着说。
“嘿,等等。”孔峥叫住她。
雁归的女同事从看到孔峥开始已经紧张地跑去洗手间补了三次妆,拉着雁归问:“哎,他就是那个给学校捐赠的人?”
他招呼雁归过来,指挥她:“那里——看到没有,你放下去,小心点,不要让身体任何地方碰到其余的牌。”
到了校长办公室,雁归看到他书桌上摆着一大叠大红色的请帖,喜庆得很,老校长同她说:“有件事要交给你办。”
孔峥头也不抬:“嗯,但是现在我有的是耐性。”
孔峥有些尴尬地摸摸鼻子:“雁归,你总是记不得我半点的好。”
雁归马上很配合地问:“你过得怎么样?结婚了没?”
“世界上怎么可能所有成败都在一个人手中,你又不是神。”
雁归不理他,转身就走,孔峥也不追,身后是一架已经有了锈迹的双杠,他反手一撑坐了上去,远远地静静地看着雁归的背影。其实她只是个普通的女孩儿,他忍不住无聊地踢了踢修长的双腿长叹一声,都什么年代了,还穿这么中规中矩的黑色及膝A字裙,配的竟然还是又厚又不透光的深色丝|袜,越发显得小腿瘦削,不需要任何说明,只要是个人都能看出她的职业是个小学老师。这个女孩儿到底有哪一点出彩,偏偏就能让他这么多年里心心念念只有一个她,真是让人无能为力。
想归想,她还是礼貌地回答:“是。”
“我刚不是说了吗?我热爱这片生我养我的热土。”
她在所有人面前一向都是温婉的、隐忍的,连她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一碰到孔峥就像个刺猬,似乎针锋相对才是他们之间独特的相处之道,但又莫名地让她有一种畅快的感觉,而且她竟然不能否认这种针锋相对能给她带来淋漓的快乐。
孔峥从兜里掏出一盒烟,点燃一根:“嗯,是个聪明善良的傻子,还很怯懦。”
“如果真正是你想象中固若金汤的爱情,别人想破坏也破坏不了,你怕什么?”孔峥冷冷回答,“而且我不是要破坏,我是要救你。”
雁归回忆起他拿起请帖时不屑的表情再对比一下现在,觉得他果然有资格担当起耀眼的商界之星的称号。她虽然极力抑制,但依然控制不住自己的笑意,以至于不小心流露到脸上,孔峥远远地望了她一眼,犀利的目光从雁归的脸上扫过,雁归强迫自己把笑容收敛起来。
雁归走动两步,刚准备开口说话,孔峥像脑后长了眼睛似的,马上把食指放到唇边示意她不要轻举妄动。雁归只好僵硬地站在那里,免得打扰了他。
“嗯!这事我记得。”孔峥马上点头承认,一点也不羞愧,“那时候我特迷打电动,我妈给的钱不够,就顺手拿了你的。你看我从小就跟你特别亲近,别人的钱我还不高兴拿呢。”
和_图_书年雁归举报过后自然是开心得意,却全然不知这事给孔峥造成的影响。自从他被老爸热闹地带回去认祖归宗后,亲戚们对这个凭空冒出来的儿子想当然并不认同,觉得摆明了就是来抢家产的,明里不说,暗里却不知给了他们母子多少脸色看。这样也就算了,凭空还从天上砸了个雷下来,这小子竟然还偷东西,认回来又怎样?只怕比没有还差!
“我们小时候每到下雨天的体育课都在那间体育馆里上,你记不记得?”
孔峥说:“我知道的远比你想象的多。”
“我干吗要去?”他问,似乎觉得挺好笑的样子。
雁归摇摇头:“你从小就出人意料,或者你喜欢倒牌那瞬间的毁灭性吧。”
“是吗?几时?”孔峥漫不经心地点燃一支烟,“年底?”
“你以前不也是里仁巷小学的学生吗?”雁归看着他穿鞋有些不自在,在她的感觉里,当着别人的面穿衣服鞋袜都是件极不好意思的事情,他们这么多年不见面,几乎就是陌生人,可孔峥给她的感觉就像和她多熟似的。
“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多米诺吗?”
再后来有一年,那年他刚进大学,日子还那么浑浑噩噩地过着。有个冬天,大雪纷飞,奇冷无比。寝室的暖气却莫名其妙地坏了,同室的同学要么回家要么去了旅馆。他懒得动,等人走光了后,他跑去把其他床上的毯子都拿过来盖在自己身上,但是那天晚上出奇的寒冷,他还是被冻醒过来。醒来后,他浑身开始哆嗦,他非常清楚地记得,刚刚他重新梦到了雁归。
孔峥说:“我告诉你接下来该怎么说,你应该问,那这些年你想我了没啊?”
“我现在都记得你那时候的自由操是做得最好的,你的动作轻盈又好看。”孔峥回忆起年幼时的情景,懒洋洋的眼神里露出一抹罕见的认真温和,“雁归你信不信,这么多年里我从没忘记过你。”
雁归说:“校长希望你给学校募捐?”
“怯懦的人最大的长处就是伤害他身边最亲近的人,他没有能力伤害别人,所以刀锋只能对准自己人。”
他说这话的时候面上没什么表情,看不出来对见到久违的老同学是否高兴,雁归跟着他站起来:“你现在有时间了吗?”
雁归别过头,匆匆说:“那就好,我走了。你记得校庆那天准时到。”
“可你曾经是学校的一分子啊,而且你这次回来不是也给学校捐赠了吗?”
孔峥笑起来:“你糊涂了吧,雁归,我哪里敢践踏你?你是我这一生中最不可轻视的人!我只是好心提醒你,温和的人不见得怯懦,怯懦的人却一定温和,它们是有区别的。而且……”他拉长声音。
雁归不愿意再多说话,拿起包就往外面走。
这些年,他外表风光,似乎是青云直上,其实内中有不足为外人说的苦楚。
“你记性真不好,我离开里仁巷那天跟你说过的话你难道就不记得了?”
孔峥见她态度严肃,倏忽把脸一变,笑嘻嘻地说:“离你远点的可能性不大,我已经在跟校长谈帮助学校成立基金会的事情。我没别的条件,但是联络人一定要是你,你从小办事周到妥帖,我只信得过你。”
雁归经过重重预约才争取到见孔峥的机会,她按约定时间到他办公室的时候却发现他不在。
孔峥站起来,走到书桌旁边拿出一双帆布球鞋,当着雁归的面慢慢穿上。
里面的那间房大约五十平方米,没有任何摆设,除开天花板上的灯,一片空白,大理石的地面上连地毯都没有铺。雁归推门进去的时候,孔峥正背对着她,半跪在地上聚精会神地砌一副多米诺骨牌。
孔峥终于回过头来——这是他们多年后第一次见面。
雁归瞪着他:“你是在我文具盒里拿过一块钱。”
从那天以后孔峥的同学都觉得他的性格变得比原来更加孤僻难讨好,他日常的神态还是那么懒洋洋的却多了一份隐藏在骨子里的刚毅,大家纷纷不解。只有孔峥自己心里明白重新梦见雁归的那一瞬间他开始真正完全地成长了。有一种昆虫,要埋入地下十年才能蜕变成长,它的催化剂和*图*书是一场春雨,而让孔峥真正成熟的人是雁归。他努力让自己迅速变得强大,因为他发现只有这样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不被别人牵着鼻子走。
“据说是没结婚。”雁归回答完马上知道同事很快会第四次去洗手间。她叹了口气,孔峥就是对女人有一种奇特的魔力,从小到大都是这样,谁说男人的脸没女人重要,一个事业有成的男人再加上一张无懈可击的脸在女人面前几乎无坚不摧。还好自己知道他面具下的真实面孔,才不至于被他的外表迷惑,所以说那句“相由心生”的老话也不见得准确。
雁归看着他轻描淡写的举动不由得想,这种人就是这样,别说十多年,就是一百年也改不了这坏毛病,他现在这样子和当年拿女孩儿给他写的情书叠飞机时有什么区别?人家的心意对他来讲总是一钱不值的,功成名就又怎么样,骡子拉到北极也还是骡子。世界上的事情往往就是这样,有些人你看到就会讨厌,比如孔峥;而有些人看到就会喜欢,比如大伟,正因为他们之间的强烈对比,所以雁归觉得自己更加加倍欣赏大伟了。
“错了!因为我喜欢事情的成败掌握在我一个人的手里,就像命运,也由我自己掌握!雁归,你知道吗?我的牌是不允许别人碰的,今天你是唯一一个例外。”
早晨的第一束阳光照进窗户后,孔峥慢慢从床上爬起来,眼睛并没有因为头晚的失眠而浑浊,反而变得出乎意料的明亮。
“现在这年头,像雁归这样的年轻人可真是少。”老一辈的教师们把这些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竟然还是里仁巷那种地方长大的,不容易啊。”
“你以为你是谁,佛陀?此生责任就是救人脱离苦海?我谢谢你的好心!你唯一救我的方法就是离我的生活远点。”
他有些感激雁归,以前他是那么固执地倔犟着、骄傲着,像个蛮横不讲理的孩童,可是他有什么本钱那么做呢?谁也不会把他看在眼里。就算他有了个有钱老爸,别人还是照样瞧不起他,人家一不高兴照样可以把他流放到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而他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只有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的人才有资格说:我不要这个!我要的是那个!你必须服从我!
雁归毕业后,进了里仁巷小学教书,她的生命终于开始按照既定的轨道那样不偏不倚地前行。其实她颇讨学校领导欢心,本来能分去更好的学校,但是被她拒绝了。她对里仁巷小学有一份别样的情怀,那里的每一个角落,操场、教学楼、食堂都有她最珍贵的回忆,她舍不得丢弃。
雁归除开做班主任还要兼任语文老师,每天都很忙碌,这天她去到学校图书室,看到图书管理员正眉开眼笑地整理大堆的新图书。
“对,我或许操控不了其他人的成败,但是起码我自己的这副牌没人能够左右!我高兴怎么样就怎么样,谁也不能再摆布我!只要能让我享受到既定目标的快乐,有任何事情阻碍,我都会将它除去。”
“我们学校哪来这个闲钱,整整五千册呢。”
“其实你也别觉得他太势利,校长募捐是为了学校的体育馆,那个体育馆还是我们当年读书时的那间,这么多年过去也没翻新过,实在太旧了,地方小,设施也差劲,有时候我都担心孩子们在那里不安全。”
雁归照他的吩咐,用指尖拈起一张牌,小心翼翼地往指定位置放下去。
里仁巷小学的五十年校庆纪念举办得空前的成功,这所全市出了名的差劲小学因为有了显贵的来临而蓬荜生辉,甚至电视台都来了人,挺着大肚腩的老校长在十月微凉的天气里激动得挥汗如雨,以致面对镜头时说话都结巴起来。礼毕后孔峥提出想由老同学陪同重新温习一下记忆中母校的要求,雁归在校长殷切的目光下微笑同意。
孔峥果然如约来参加周末的校庆。这次他规规矩矩地穿着笔挺的黑色阿曼尼西装以及搭配得无可挑剔的衬衫和领带,一双眼睛流光溢彩,明朗得像秋夜好天气里的星星,身材好人又漂亮自然穿什么都是锦上添花。热闹的仪式里,和图书他始终保持着冷静优雅的姿态,所有人都知道他少年巨富,所以即使他沉默得有些倨傲,也没人有任何非议。在大家的再三恳请下,他上台作了一段简短的发言,侃侃而谈却张弛有度,深情款款地表达了他对曾经的母校不能忘却的热爱和思念,大家对他的发言报以热烈的掌声。
那间大得可怕的总裁办公室在天翔国际大厦的顶楼,布置自然是毫无意外的大气奢华,一色纯黑真皮沙发配深咖啡柚木家私,英国十九世纪款式,地上铺着纯羊毛乳白色地毯,靠墙的地方是整扇落地玻璃窗,从窗户望出去整个城市尽收眼底,美不胜收。雁归懒得多打量,眼观鼻鼻观心,规规矩矩地在沙发上坐下,喝着秘书送过来的咖啡静静等待。过了好一会儿也不见有人出现,这时办公室一边突然传来细微的声响,她循声找过去,发现办公室角落里竟然还有扇门通向另外一个房间。
“找我就是为了来送帖子?”孔峥拿起茶几上的请帖,漫不经心地打开看了看,随手又扔到桌上。
雁归很不悦:“他怎么傻了?他是我见过最聪明善良的人。”
“雁归,就当是对你的一次锻炼吧。之所以麻烦你,是因为这位先生是你昔日的同窗,他从美国回来不久,现在可是国内最耀眼的商界之星,他的天翔国际你应该听说过吧?”
雁归停下脚步回头看他。
多年前的那桩往事雁归几乎已经快要不记得,但她从来也不认为自己有错,可是如果孔峥怀恨在心——如今的他强大又危险……
他很庆幸自己很年轻就明白了这个道理,有些人到了三十岁甚至四十岁才懂,到了那时候,即使明白了可能也不会再有改变的勇气。雁归,谢谢你!孔峥在心底轻轻说,表面看你好像是陷害了我,其实也是帮了我,所以……我一定会遵守我的承诺的,你放心!对你最好的报答,就是让你和我在一起,因为只有我才能明白你。
雁归警觉得像只受惊的猫,几乎把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你怎么知道?你想干什么?”
她走出大厦的那一刻忍不住回头望了望,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孔峥办公室开了冷气的缘故,忽然无缘无故地打了寒战。谁说人不会变,她一开始的判断似乎是错的,孔峥已经完全褪去了年少时的焦躁轻狂,虽然他骄傲依旧,但他的沉着冷静让雁归有点不适应。以前他像一只要有危险就会露出小小爪子的黑猫,但猫毕竟是猫,爪子再锋利,威胁性也不大;现在的他却像一只懒洋洋的黑豹,虽然是漫不经心地躺在那里,但是如果遇到猎物,他的伺机一扑却会要人的命。
“什么?”
梦中的情景是他们分别时刻的重现,她穿着白裙子校服,一头乌黑长发没有像往常一样扎起来而是垂到肩上,眼睛凉的像寒冰中被冻住的水晶,她冷漠地对他说:“你要向我宣战吗?那我们就等着看好了!”那么冰冷刺骨的话语、那么冷漠的表情,孔峥几乎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因为天气寒冷冻醒的还是被梦里雁归的冰冷冻醒的。
她竟然那样对他!他再也无法入睡,把手臂枕到脑后睁着眼睛一直到天明。
孔峥一脸严谨地注视着她的动作。
管他的,雁归甩甩头,他能拿我怎么样,我就是个没名没利的小学老师,身无长物,他就算吃了我也只是一把骨头。而且,如果孔峥的心眼像针尖这么小,又怎么可能做成这么大的事业?这么一想,她马上释然了。女人对男人的触觉总是很敏锐,虽然雁归只有过一个男朋友,但是她知道孔峥喜欢她,女人永远都不会怕一个喜欢她的男人,当然变态除外。
雁归想不出自己昔日的同学谁能变成天上的星星,她一向认为小学同学里除开大伟,每个人都愚钝得很,面对这个重任,她有些紧张。
雁归看他既得意又暧昧的神情,瞬间决定放弃这个无可救药的人:“帖子我已经送到了,到时候如果你实在没时间,可以不必来。当然如果你愿意来的话,我们也会欢迎。”
“据说曾经是这里的学生——咦,雁归,你也是这里毕业的,那岂不是你的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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