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爱情的战场

雁归耐性了得,一路都不吭声。直到回去几天以后才问:“你上次说有事要告诉我,什么事?”
二十二岁的女孩儿总是会幻想爱情,那年,《大话西游》、《月光宝盒》红遍大学校园,那段关于爱情一万年的台词还没变成恶俗,很多同学都为此感动,不少女孩子流下了如同珍珠般的泪水。雁归也有看这个片子,让她感触最深的台词却是紫霞那段斩钉截铁的话:上天既然安排他能拔出我的紫青宝剑,他一定是个不平凡的人,错不了!我知道有一天他会在一个万众瞩目的情况下出现,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色云彩来娶我!她忍不住想,每个女人心里都会有这么个英雄,而我,运气竟然这样好,没有碰到头破血流,这么轻易便找到了他。
雁归只觉得脑袋里“嗡”的一声响,但她接下来几乎是出于本能的反应飞快地把身子小心翼翼地藏好,她蹑手蹑脚地调整自己的位置不被发现,但是又可以看到那个少女的容貌。那真是个美丽的女孩儿,穿条洗得发白的牛仔短裤,紧紧包住臀部,配件鲜红T恤,身材高挑丰|满,明眸皓齿,艳丽得像一朵玫瑰,倔犟精致的面孔上却有一些强压的慌张。午后的湖边,人际绝踪,年轻的少男少女在这寂静里要发生什么样暧昧的故事?
她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做足准备的百米赛跑运动员,只等大伟的发令枪一响,就会义无反顾地冲向终点,与他轰轰烈烈地爱恋一场。可是怎么才算是轰轰烈烈?她幻想了一下学校女同学手中流传的言情小说,难道……抵死缠绵?唉,什么跟什么嘛……她红着脸擦了下额头的汗水,真热,这个让人心思浮动的六月啊。
雁归的决定下得很快,她是那种作了决定就会马上去想应对措施的人,所以虽然觉得有点腿软,她还是冷静地站起来,抱着行李走出了学校的大门。
“你为什么要自己骗自己?把青梅竹马的友情当做|爱情?难道这三个月的实习,你不觉得我们才是最合适最默契的吗?我不要管那么多,我知道你喜欢我的!我不会退缩!只要你没结婚我就有机会,我要跟她竞争!”叶筠倔犟地哽咽着,伸手握住始终停留在面颊边的手指,抬起头,脸上显出义无反顾的神情,把他的头勾下来,柔柔地吻了上去。
大伟摇摇头。
不管在学校还是回到里仁巷,她都受到所有人的热烈好评,她的性子一如既往的和蔼温存。爱帮助人、爱微笑、爱生活,虽然她从不多说话,但是周围的人都爱戴她,隔壁的小朋友犯了错误都会躲到她面前,因为雁归姐姐的求情可以让他们免于被大人责罚。
大伟紧张地等待雁归的下文,但是她竟然一点都不再追问,简直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大伟心里忐忑不安,心里有些害怕雁归盘问,但隐隐又希望她追根究底,至于她追问了之后是耐心解释还是大吵一架他却又没做好准备。偏生雁归只是这么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倒像是预期的重重一拳打在了海绵上,怪难受的。
他话还没说完声量就已经低了下去,这种很少说的贴心话让他觉得害臊,尤其学生们一个个人小鬼大地开始起哄——他的脸都红起来。
大伟三个月的实习期结束不久就是他的生日,雁归对于大伟这次的生日异常地看重。在雁归看来,大学毕业是她人生的一道分水岭,只要毕业有了工作,她和大伟的将来就有了保障,他们可以一起拼搏,好日子就在前方向她招手,这实在是太让人期待的事情。
湖边有一丛茂密青郁的灌木,绕过去就是湖堤。啊,那个背影好生熟悉,是大伟!雁归惊喜得几乎要叫出那个背对她的男孩儿的名字——可是有人在她出声之前一刹那打断了她。
雁归得到满意的答复,又转身对这叶筠歉意地笑了笑:“这么大热的天,麻烦你了,哪天有空的话来C市我们家玩。”
“什么叫不知道!”少女火大地提高声音,“你这人怎么这么婆妈!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你回答我YES或者NO就好,你这次实习总结时的口才跑哪里去了?”
雁归但笑不语,过了一会儿,她说:“是不是很感动?感动的话请我到你的地盘上吃饭。”
他看着她乌黑沉静的眼睛,镇定不少,忍不住说:“不知为什么,知道有你在我身边,总是特别安心。”
第二天他在招待所醒过来,看到旁边躺着的雁归不由得一阵发呆。雁归被身边的响动弄醒,默默望他一眼,起身把衣服穿好。
一点啤酒,雁归觉得不过瘾,又叫了红酒。
“咳,这么快就被你识破了,还想让你多猜猜呢。”雁归从容不迫地笑,“你同学让我去湖边找你,可是你们学校地方那么大,我又不熟路,找不着,只好在你们学校旁边先找了个地方安顿了。”
大伟没有再拒绝,他配合地、慢慢地将头低了下去。
雁归笑呵呵地不说话,第二天早早坐车到了大伟念书的城市。
夕阳西下,金色的光芒显得雁归越发肌肤如雪,鬓发如云,大伟看她笑得灿烂,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那就明天再说吧。”
“那么,有没有被女孩子追?”
雁归收拾好东西与他一起回家,两人一路上嘀嘀咕咕地闲聊。
原来自己根本是一只井底之蛙,曾经以为雁归已经是最好的,但原来不是这和*图*书样,她是很好,可是好的并不一定适合自己,要适合自己的人才是最好的。
“叶筠……”一只手拉住她,“别,其实我……”
“最好……”雁归想,“就是能参加大伟的毕业礼,和他一起留影,这样他生命里每个重要的瞬间都有我的参与。”想到这里她不由得羞涩地一笑,拿出镜子仔细照了照,又给自己涂上一点亮亮的粉色口红,第一次见他的同学可不能丢脸。
“不!绝不!”她马上否定这种想法,失去大伟,天哪,太可怕了,失去一个从十二岁开始就建立的梦想,简直比死亡更加可怕!
雁归在车里找了个双排位置坐下,闭上眼睛假寐,过了一会儿感觉有人在她旁边坐下,她才睁开眼睛。
雁归很想说服自己那个在树荫下与另一个女孩儿拥吻在一起的男孩儿不是大伟,而是一个模样相像的人,然而这个世间不会有人像大伟。也许在别人眼里他只是个长相普通。气质斯文的男孩,可是在她眼里,他举世无双,他是属于她的!属于她?但是又该怎么解释那个艳丽的女孩儿呢?为什么他在她面前,显示出的完全是与自己在一起时的另一面,那样罕见的慌乱无措,那么的怜香惜玉。
大伟笑道:“好像你很懂事很会照顾自己似的,上次出去郊游,被车撞到的是谁?当时可把我吓坏了。”
不过她马上欢快地回答:“晚上你约了同学一起聚会?没关系,你去好了,吃完饭我就回招待所了,咱们明天再一起回家,阿姨可盼着你呢。”
这些小事,他不必知道,雁归知道就好。
雁归对这个答案既满意又得意,她觉得自己在大伟的心里有着独一无二的地位,他在以自己为准绳来看待身边其他的女人。
大伟这次笑而不答,过了一会儿方说道:“我不会喜欢她们的,念国贸的女孩儿一个个张牙舞爪的,让人有点怕。”
嗯,就这样吧,大伟打定主意,明天好好跟雁归说,这不光是自己的事,也是为雁归好,这么好的雁归应该找一个真心爱她的人,自己不能再耽误她了。
大伟低着头,明显有些拘谨,用几乎察觉不到的弧度微微点了点头。
大伟还在被内疚折磨着,他说好啊。
这么多年里,他们相处得就像水一样融洽自然,但似乎总是少了一点他们这个年纪该有的热烈。当然,过马路时他会牵她的手;一起看电影时,她会把头靠向他的肩膀;他有什么问题也都会跟她倾诉。雁归想,平和宁静的爱情是很好,但是没有波折的爱情并不代表就是无趣的爱情对不对?结婚以后或许要过上四十年的平淡生活,那么是不是最起码他们应该热烈一年,这样以后也有东西留待回忆啊。
雁归又回想起她爱上大伟的那一刻,他说:“你不要怕,我会保护你!”他当时还那么小,却已经那样正直磊落,她不是城堡里的公主,只是个天天做家务的灰姑娘,但他还是像个佩剑的王子拯救了她。就凭着这一点,大伟都不可能是坏人!
或许是外面天气太热,大伟已经结束了约会回来,雁归兴高采烈地隔着话筒对他说:“猜猜我在哪?”
年轻人的想法总是比较单纯,一帆风顺的大伟尤其如此,在他二十二岁的生命里爱情的感觉很重要,他还不能完全考虑以后终身伴侣的德操品行,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更加喜欢简单明丽的叶筠。至于雁归,也许因为太过熟稔,他觉得她更像他的家人又或者是一个可以推心置腹的朋友,他对她的感激远远多于对她的爱。雁归为他付出了很多,可是那又怎么样呢?他要的是一个爱人,不是一个功德箱。
不管是谁叫他来,也要当事人有心做,他待她这样好,叫她如何不感动?
大伟瞬间有种五雷轰顶的感觉,他呆呆地把目光转到一旁——看到简陋的铁架子床上有一小块红色血迹,终于开口:“我做的事,我会负责。”
雁归走在他身侧,看他停下脚步一副郑重其事的样子,不由得扑哧一声笑出来:“天大的事情比不上肚子重要,我好饿,先吃饭再说,或者明天告诉我。你这么郑重其事,我怕自己会没胃口,你就是这么待客的呀?”
一般由单身母亲带大的孩子会有比较明显的两种性格分化,一种冷漠刚强,一种温柔脆弱,大伟显然是后种。他从小温和细腻,虽然很聪明,但是对于大事的决断力却总是欠缺,这点有很大的程度是源于母亲和雁归自小太无微不至的关爱。他从来不是个性强烈有主见的人,拒绝对于他来说,总是有些艰难,更何况他的对面是雁归,他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大伟深思熟虑以后回答:“还是不了,真有需要的话,我可以一边工作,一边继续深造。”
当时很痛,心里也有些怕,可是躺在病床上,她竟然觉得快乐。她从手臂上的针管顺着往上看,支架上挂着一个血袋,那些殷红的鲜血是从他身上抽出来的,现在流淌在她的体内,她把他的血据为己有,简直就像已经与他合二为一,身体上的疼痛换来的是内心无比的快乐。
那刹那她有尖叫的欲望,又想像泼妇一样在地上打滚,但她马上告诫自己,镇定!雁归,生死存亡,你必须镇定!她做了几次深呼吸,调整好面部表情继续跟上去。
大伟怔了怔:“爱……”
雁归叮嘱他:“你和_图_书一个人在外面,记得好好照顾自己,别乱吃东西。”
快到家门口时,大伟依依不舍地说:“明天我也要去实习了,会去外地,可能要三个月。”
“我得好好想想。”她开始为大伟找借口,她是个女人,所以有着女人的通病,都会为心爱的男人找借口:当然,这么多年了大伟一直都待我很好,我们都不能失去彼此,我们已经是彼此的一部分。或许这不是背叛而是一个引诱?男人,一般都是抵挡不住这种原始的诱惑的,而且大伟还这么年轻,他只是太没经验。
听他这么说,雁归愈加发自肺腑地觉得大伟真是太有责任太有担当了,他的性格宽厚得无以复加又肯为他人着想,可见自己眼光从十二岁开始已经很好,懂得为自己挑选一个最合适的终身伴侣。
“在那些地方还需要你猜吗?你就不能有想象力一点?”她娇嗔地回答,似乎根本就没有湖边那场震撼的邂逅。
雁归轻轻答应一声,对大伟说:“你是不是欠了人家什么紧要的东西?还劳烦别人追来,从来都是这样,真是改不了的粗心毛病。”
“柳大伟?他现在不在。”大伟的室友是个高高壮壮的年轻人,“要不,你去湖边看看吧,他最喜欢去那里。”看到雁归一脸失望,他又说。
大伟犹豫一阵,怅然说道:“是吗?我忘了。”
大伟点点头:“我们是邻居,从小就在一起了。”
晚餐的地点就在招待所旁边的一个小饭馆里,是雁归建议的。
他们从招待所出来,大伟慌乱地回宿舍清了些衣物就与候在外面的雁归赶往长途汽车站,几乎有种落荒而逃的感觉。他做了亏心事,跑得丢盔弃甲,自然不会记得头天晚上还约了一个叶筠,甚至也忘记要给她打一个电话交代一个。
当然,雁归是很好的,每个人都说她秀丽善良,温存懂事,而且她这么爱他,这么照顾他,和她在一起令人觉得舒服而放松。事实上,如果不是叶筠那番震撼人心的话,他自己也会不明白原来自己没有真正爱上她。
多好,一切都在按照她规划的轨道发展,没有任何波折。谁说一定要撕心裂肺、突破万难的爱情才是爱情,像他们这样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爱情多完美。一份爱情如果痛苦太多,必定使人伤心灰心,或许最终的结局就是劳燕分飞,谁能保证自己的承受力有那么强,又不是打不死的小强。
“我该好好陪她一起吃饭,哪怕明天会伤害她。毕竟,她待我这么好。”大伟想。
这次是他们自懂事以来分离最长的一次,两个人都有些舍不得,又靠在墙角说了一会儿话。
“那你怎么说?”
“不,不是。”大伟觉得自己被误会了,连忙补充,“我也想来看你的……我怕你跟学生第一次分别会哭……”
女孩儿又羞又恼,脸涨得通红,咬牙切齿道:“柳大伟,你就拖吧你,马上要毕业了!我只要你一个答案!如果你说NO,我马上就答应家里办手续去美国,叶筠这辈子如果再找你麻烦,就不配姓叶!”
大伟呆呆地看着她,似乎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他叹了口气:“怎么可能——也只有你,才对我这么好。”
“那你爱她吗?”
雁归莫名地把头转了过去,不禁大吃一惊,教室门口站着一个中等个子、样貌斯文的清秀男孩儿,穿条白得泛蓝的牛仔裤,正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她,手中还捧着一束鲜花。
大伟惊讶地看着她,眼里慢慢出现一种感动的神情:“雁归,你是特地来给我过生日的,对不对?”
两人心事重重地走了一会儿,过马路时一台车从他们身边疾驰而过,雁归下意识地伸手拉住他的手,大伟一僵,待过了马路,他不着痕迹地轻轻将手挣脱开来。雁归站在马路边上顿住脚步,她看着大伟一径低头前行,眼角不由得轻轻颤了一下,好!很好!只是湖边的逢场作戏而已,竟然……竟然让他松开她的手!他与那个女人相处的三个月,难道可以替代她的十几年?
大伟尽力把叶筠的身影从心底里驱除了出去,有时候回想起来他会觉得那个夏日的午后是一场绮丽的艳梦,或许就是一场梦吧!可是要想忘记这场梦,他要欺骗的不单单是雁归甚至连自己也必须一并欺骗。
雁归泣不成声,一股涩意从胸口弥漫到鼻腔,她没有半点做戏,是真的伤心,她这么爱他,原以为两人是水到渠成,却要用这种心机手段,怎能不伤心。她的第一次,幻想了无数次的美好的第一次,竟然就终结在这张简陋的、肮脏的铁架子床上,事情怎么会变得这么荒谬呢?
大伟半侧脸犹红,神色怏怏,雁归也不吭声,只是默默望着他。大伟尴尬地别过脸去:“一点小事,别放心上。”
车子开动,大伟心虚地不敢望向窗外,雁归却理直气壮地把脸贴到车窗玻璃上。叶筠并没有走,两个女人的眼睛对视到一起,那天的天气依然很好,没有狂风骤雨,但是她们眼神之间擦出足以燎原的火花却比雷电更加惊险,雁归一辈子都忘不了叶筠的眼神,那个美丽女郎的大眼睛里充满着愤怒、绝望、哀伤却又隐含希冀祈求,她在渴望什么呢?难道她期望大伟在最后一瞬间会从已经发动的车上跳下去与她相拥在一起?
他们俩喝了一点酒。
他们靠在巷子里简陋的矮墙边,趁着没hetushu•com.com人悄悄拥抱一下,金色的晚霞照着那个轮廓在墙上为他们留下了迤逦的剪影。
雁归看着他的脸,心突然觉得一阵疼痛,她的脸上浮现出一个略显惨淡的微笑。好吧,既然他说忘了,那么自己也就跟着忘记吧,记性不好的人一向都比对任何事情过目不忘的人要快乐许多。
大伟有些歉意,或许这是他们单独吃的最后一餐饭了,可不知情的雁归依然这么为他着想。想到这么多年里雁归简直就像个粗使丫头似的为他家忙进忙出,他更加觉得自己对不起她。于是在雁归再次提议要喝一点酒后,他马上表示了同意。
“这是一个背叛!”她恨恨地喘息着,“背叛!”十五岁那年奶奶去世时不信任的目光和大伟与那女孩儿相依相偎的画面交替出现,“他也背叛我!他是个坏蛋!”那瞬间她彻底明白了钟爱的恨意。
雁归笑了笑:“反正穿漂亮也是给你看,难道你嫌弃我?”
她从床上慢慢爬起来,到昏暗的洗手间里去梳头发,她那把头发浓密厚重,睡了一晚后有些纠结,拿梳子刮下来,竟然硬生生地扯掉了一把,痛得钻心。她不由得紧皱起眉头,把梳子拿起来细细看一下,那把青丝乌黑细长,放在雪白的掌心里有些触目惊心,“这是初夜掉落的头发呢。”她怔怔地想,手一松,那把头发飘飘散散地落进马桶里,她按下水闸,把它冲了下去。
叶筠转过脸来,已经是满脸泪痕,大伟慢慢伸手拭去她脸上的泪水,叹了口气:“我不是不喜欢你,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说。我家里有些情况你不知道……我有女朋友的。”
大伟被迫尴尬点头:“是很不好意思。”
大伟对踏出学校的第一次实践有些紧张,雁归眼尖看出来安慰他:“没什么好怕的,我这么笨都能拿优,何况是你。我相信你,你一定行的。”
大伟微微低下头:“妈妈说你今天实习结束……”
可是,只要一点点就够了。
这几年总的来说,她与大伟的感情在良性道路上顺利地发展着。大伟平均两周会回来一趟,那是她最快乐的时刻,一般会与柳妈妈围坐一起听他讲些发生在学校的趣事。雁归尤其爱他那双清澈而没有杂念的眼睛,纯洁得像一个婴孩,又因为自少年时代就开始培养感情,彼此知根知底,他在她面前几乎没有任何秘密。
他们两个人一下沉默下去,过了半晌叶筠忽然道:“你喜欢她吗?”
这是雁归第一次单独离开家去另一个城市,坐在略显破旧的长途汽车上她不禁有些忐忑,但是内心又在偷偷地兴奋着,一想到马上可以见到大伟更是恨不得能插上对翅膀马上飞到他的身边。
结果大伟喝醉了,雁归只好把他先带回招待所休息,让他醒了酒再去参加同学聚会,她吃力地扶着摇摇欲坠的大伟慢慢上楼,听到他迷迷糊糊地说了句:“真奇怪,这么一点点酒……”她不由得意味深长地微微一笑,是的,只是这么一点点。
“我该怎么办?”雁归尝试着慢慢平静自己的思绪,“我是否会失去他?”
大伟看到她应该会惊喜得跳起来吧?就像上次他出现在她的实习庆祝礼上,他的心情应该会和她一样吧?又或许这样的小小惊喜会给他们增加一些情趣,让他们的爱情更上一层楼。
雁归的心一阵刺痛,当然,他晚上肯定是有事的,是和那个大胆泼辣的美丽女孩儿约会,对不对?
不会,大伟绝不会这么做!雁归毫不犹豫地用眼神告诉叶筠这个残酷的事实。车子渐行渐远,直至叶筠慢慢变成了雁归眼中的一个黑色小点,她才把头扭了回来。
雁归哦了一声:“是阿姨叫你来的啊?”
她没有告诉大伟自己会过来,这些日子她对他日思夜想,因为实习他们已经三个月没有见面了,她相信自己的突然到访是给大伟的一份最好的生日礼物。
大伟用手指戳戳她的额头,又说了句:“傻丫头。”
临到末了,雁归为大家弹了一曲《送别》,她不是音乐专业,曲子不免弹得有些磕磕巴巴,但是因为充满了真情实感,还是非常动人。曲终时,传来热烈的掌声,继而是一片欢乐的喧哗,孩子们嘻嘻笑着说:“老师,老师,有人找你哦。”
那天的天空蓝得惊心动魄,六月的太阳吐出起伏而闪光的热浪,把四面八方的景物都围住,白得晃眼,她汗流浃背地穿过布满葡萄藤的拱门,心中像是揣了只小兔子怦怦直跳,有些紧张又充满期待。
他的心里已经有了计较,不错,雁归是十全十美,可叶筠更是百全百美,雁归像凉凉的白开水,温润解渴;叶筠却像热热的姜糖水,又辣又甜。如果叶筠不对他表白,或许他会把这种暗恋永远深藏在心里,毕竟他身边已经有了一个雁归,他必须克制,但是这么多情任性骄傲的叶筠流着泪对他说我爱你,大伟觉得自己再也没办法抵挡,他蠢蠢欲动的情感毫不犹豫地爆发了。
去年他们和几个小学同学一起出去郊游,为了护住一只流浪猫,她被一辆飞驰过来的摩托车撞到,当时流了很多血,郊区的医院设备简陋,血库的血也不够,还是大伟二话不说捐给她。
她的小小心机,就像那把被冲落得遥无踪影的头发,任何人都察觉不到,除开她自己。大伟还没来得及萌芽的爱情就这样被雁归扼杀在了与叶筠狭路和图书相逢的遭遇瞬间,因为雁归的这记狠招,大伟注定只能和叶筠执手相看泪眼,无语凝噎。
她比他自己更了解他,这么多年,大伟的一切就是她的一切,他的小小习惯,他身体对什么东西会过敏会免疫,她都比他自己更清楚,只是他不知道而已。
本来大伟的意思是去个好点的地方,比如学校门口的西餐厅什么的,但是雁归说:“我们都还没工作呢,不要太奢侈。”
“这样啊……我现在忙完了,这就来看你吧。”
“老天,你不会是……”大伟有些不置信,“我寝室同学说有个女孩儿来找过我……难道是你?雁归,你连个招呼都不跟我打!”
雁归哭得更加伤心,他都不知道,是不是存心才伤心啊。她该怎么回答他?让我感谢你,赠我空欢喜?
大伟见到叶筠面色大变,将身旁的雁归一推:“你先上车。”
雁归远远地望着那对柔情缱绻的男女,看着他们的嘴唇热切地粘在一起,大热的天里,她的手指尖变得冰凉。她突然觉得呼吸很困难,只能缓慢地拖着行李,一步步走到树荫下的石凳上坐下,心里有一刹那的空白,虽然汗涔涔地顺着面颊和后背流下来,她却只是觉得透骨的冰凉。那一刹那,她觉得自己是散落在宇宙洪荒里的一粒孤独的星子,无依无靠,没有着落。
大伟的老家并不在南方,他祖籍山东,天生就有山东人的好酒量,逢年过节的时候,他们会聚在柳家一起吃饭,吃的高兴了,柳妈妈也会破例让自己的儿子喝酒。他几乎没醉过,唯一的一次喝醉是在白酒不够的情况下,雁归拿了父亲从外地带回来的一瓶红酒混到了白酒里来充数。连大伟自己都不知道,他一喝混酒就会醉,但是雁归知道。
“嗯。”雁归颔首,“以后记得别欠人家东西了。”
大伟就读于名校,成绩优秀,一般像他这样条件的同学都会考虑继续深造读研。雁归婉转地询问了他的想法,她的想法比较简单,柳家无疑是没有这个经济能力的,但是如果大伟真有这个打算,她就算不吃不喝也会供下去。
雁归恨不得自己的眼睛在这一刻瞎掉!
大伟醉得厉害,没能参加同学的聚会。
雁归看着大伟起身穿衣,慢慢止住哭泣。还能怎样呢?她有些灰心地想,这地方虽然不对,人总算是对的。他没被抢走,始终还是她的,已经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大伟是她这一生中一条既定的生命轨迹,没有人能随意更改,就是她自己也不行。
雁归有些不好意思地把头低下去:“那次是我不好,让你担心了,不过知道你紧张我,我好开心。”
叶筠呆了呆:“你有女朋友?那为什么从没听你提过?”
她一直认为自己一手构筑的爱情坚不可摧,以为这段爱情只会让她快乐无比,却从来没想过原来小说里说的一切都是真的,爱情除开让人快乐,也是可以让人伤痛的。只是为什么,灾难就能这么准确无误地找到她,把她的幸福就这么毫无根据地摧毁?现实,给了雁归一记华丽的耳光。
大伟踌躇着,脸上明显是松了一口气的表情,他含糊着回答:“明天再说吧,我要看看学校里还有事没有。”
他认得雁归这么多年,可是他总觉得自己并不能完全看透她,当然又或许他根本就没有认真琢磨过她,这种感觉年纪越大也越清晰。反而叶筠,虽然有点天真霸道,却同时也是热烈奔放的,从第一次在系里举行的英文辩论赛上见到神采飞扬的叶筠开始,他就觉得这个女孩儿是那么的特别。可是特别的女孩这么多,有吸引并不代表就一定要追求,电视里的美女如云,看看就好,难道能奢望跟她们天长地久?
雁归微笑着看他,满心欢喜,心底里涌上一个个酸酸甜甜的小气泡,感觉像在炎热的夏天里喝了冰凉的碳酸饮料一样舒服。她接过花束,埋下头,深深嗅了一口,嗬,好香啊。
雁归点点头:“我知道,你妈妈那边我会经常过去,不用太挂心了。还有,我给你买了件衬衫,放在你家里了,你是去大公司实习,总得穿光鲜一点,别给人看扁了。”
她知道大伟已经作了选择,终究责任感还是占了上风,虽然自己算是赢了,胜利感却几乎没有,那丝丝痛楚几乎像毒蛇般啃噬着她的心——他们的生活里从此不提叶筠这个名字。
可是爱情就这么突如其来的发生了,这次他们实习了三个月,朝夕相处,大伟发现原来叶筠比自己想象中更完美。他们一起搭档,她的大胆敢于推陈出新配合他的细腻稳健,竟然达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最后实习结束分别的那刹那,他们凝望彼此的眼光已经不再那么单纯。那个雪白肌肤、浓眉大眼的美丽女孩儿已经填满了他心里所有的空缺,他晚上发梦都是她的身影。
柳妈妈无奈地笑着点点头:“你呀,心里都是别人,什么时候有过自己啊。”
她欢笑一声跑过去,跑得太急踢到了琴凳,凳脚又撞到琴上,引起一阵颤音:“大伟!你怎么来了?”
“啤酒掺红酒不知道什么滋味,我们试下好不好?”雁归脸有点发红,眼睛亮晶晶的,反常的活泼着。
实习期圆满结束的那天,雁归的班级为她在音乐教室开了一个简单的欢送会,孩子们都舍不得她,纷纷为她送上自己亲手制作的礼物,甚至有几个女孩子还哭了出来。这https://m•hetushu.com.com是雁归第一次与自己的学生离别,她看着眼前孩子们一张张天真可爱的面孔,想到大家马上要各奔东西,以后不能再每天带着他们去做课间操,心里不禁依依不舍,几乎也陪着落下泪来。
“不能让她得逞,绝不能让这个女人夺走他!我绝不允许!”她几乎马上下定了决心,大伟只能是我的!
“我……”
大伟迟疑了一会儿,感动转化成了歉疚:“吃饭当然没问题,但是晚上我还有点儿事,可能没办法陪你。”
大伟的学校比她想象中要大得多,她费了很大的工夫才找到他的寝室。
大学毕业的日子临近,雁归马上要满二十二岁了。她出落成了一个身材窈窕,清瘦秀丽的姑娘。她的面颊略窄,小巧精致,眼睛却出奇的大,一头乌黑丰盛的长发总是梳成马尾沉甸甸地垂下来,她并不像其他这个年龄的女孩儿那么爱打扮,所以不是那种让人眼前一亮的时尚张扬女孩儿,但是谁敢说她不美?她温润宁静,柔和得像深潭清水,安静地站在那里就像一朵雪白精致的栀子花,和她待在一起的人都有种说不出的舒服安详感。
雁归清楚听到后面清脆的掌掴声,她没有回头看一眼,大伟是她挚爱的人,但是不管谁都要为自己做的事情付出代价,没有人可以例外,他是男人,男人的事情就该由他自己解决!
“会不会太辛苦啊?你这个周末又不能休息了。”柳妈妈有些舍不得。
被意外事件莫名浇了一头冷水的叶筠大声说:“你梦见过她吗?有任何喜讯或者悲哀会期待在第一时间和她分享吗?当她开心时你开心,她难过时你难过吗?你看到她会脸红心跳吗?”
此刻,她打量着身边的青年,心里只有两个字:满足。
雁归先在学校附近找了个干净的招待所住下来,把东西收拾好,洗了个澡,换上草绿色的连衣裙——大伟最喜欢看的那条,再细细地化妆,然后拨通了大伟寝室的电话。
大伟一路踢着路边的小石子,最终他停下来,似乎是下定了一个重大的决心终于开口:“雁归,我有事情同你说。”
她轻轻松松地上了车。
“不辛苦,大伟这次生日意义很重大呢,让我去好不好?”她软软地求着柳妈妈。
大伟顿时手忙脚乱,一迭声保证:“雁归,我不是存心的,我以后一定好生待你。”
偏偏叶筠也是个多情泼辣的性格,头天晚上大伟的爽约让她火冒三丈,第二天她毫不犹豫地找到他的宿舍,顺着大伟同学的指引一路追来汽车站,当看到昨日尚与她密密私语的恋人今天竟然与另一个女孩儿手挽手登车,顿时山河变色。雁归见她面孔一片雪白,牙齿却把嘴唇咬出丝丝血痕,心里虽无半分恻隐,也不觉有些触目惊心。爱情,本来就是一场战争,虽然没有硝烟弥漫,杀声震天,却依旧能让人感到血肉模糊的残酷。
这大胆的女孩儿似乎让大伟有些招架不住:“叶筠,我觉得很突然……”
她有时候会跟他开玩笑,问:“嘿,在学校里是否老实?有没有追女孩子?”
叶筠继续问道:“那你梦见过我吗?你看见我时会脸红心跳吗?你的毕业论文拿了优秀为什么会第一个告诉我,为什么?”
大伟始终沉默着,叶筠狠狠一跺脚,转身就走:“好,你狠!我……我再也不会缠着你!”语调里已经隐隐带有哭音。
“雁归!”大伟惊讶地回应她,“你在哪?学校?家?”
雁归静静地思考一下决定原谅他,其实敌人只有一个——那个叫叶筠的女孩儿!这个苍白乏味的世界里大伟是她全部的依靠和希望,当然不可能是敌人!而那个女人,竟然妄想夺走她的王子!她从没恨一个人像恨叶筠这么厉害,因为她舍不得恨大伟,所以只好恨另一个。
大伟带着雁归在城市游玩,去了有名的烈士陵园,又把城里护城河的典故讲给她听,其实他并不是个太出色的导游,但雁归依然听得津津有味。最后,雁归把生日礼物拿出来,是一支刻了大伟名字的银色钢笔,她温柔地说:“生日快乐!”
大伟急了:“没有啊,我真有女朋友的……但是没人问,所以我就没有说。”
大伟拉拉她的手:“你这个傻丫头,老是给我买东西,其他女孩儿都是想方设法把自己打扮漂亮呢。”
她轻声开口:“昨晚……”话没说完,一滴泪水就滑了下来,滴在粉红色的衬衫上,染成了一朵小小的花。
她忽然发了怒:“你既然有女朋友还对我那么关怀备至的干什么?不对!你故意说有女朋友来搪塞我!”
雁归虽然没曾想今天会与叶筠遇上,但昨天湖畔那一幕已经让她打了底子,是以现在说起话来半点纰漏都没有。叶筠却是措手不及,再坚强倔犟的一个人也受不了这种打击,她眼睁睁望着雁归以胜利者的姿态离开,再也忍不住狠狠一耳光掴到大伟脸上。
雁归向他道了谢,拎着行李按照他指的方向朝湖边走去。
“柳大伟,我给你的信你看过了吗?”那个女孩儿的声音果断清澈,仔细听,可以嗅到其实有一丝紧张。
“我……”二十二岁的大伟清秀腼腆,书卷味很浓,面对这种咄咄逼人的问话,他显然觉得很有压力,嗫嚅着,“我不知道。”
“阿姆,我想去给大伟庆祝生日。”这么多年的交往,她早已不叫大伟妈妈做阿姨,而是用几乎和母亲一样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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