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集 我混的是暴力
第09章 欠你一次高潮

我热泪盈眶,这一阵疼让我什么欲望都没了。
沈兴国无限感慨地望着我:“阿七,你又替我挡了一箭,这些年我从来没有给你带来过什么好运气……”
这一天,校领导们纷纷向我表示慰问,然后握手庆祝本校最大的黑帮头目终于遭天谴了。
“你说谁对你有情?”
初见我时他欢欣积极的言语,骑车载我时昂着头的模样,发现我受伤时急切担忧的眼神,拥吻爱抚时压抑焦渴的呻|吟,向我允诺时融化冰层的温存口吻……皆一点一滴浮上心头。“罗侯,从今天起,我欠你一次高潮。也许,并不仅仅如此。”
我喃喃道:“原来是那一天……”
“你先休息,我等一会再来。”
我被他喊胡涂了:“我是谁?”
他看出我面色不豫,打了个赞美天气歌颂祖国的哈哈,转身逃了。
我忽闪着大眼睛。
“什么时候?”
罗侯的表情非常挣扎,年轻的身体热浪袭人,但是他温柔地摸了摸我的头发,答应:“好。”
然而罗侯的目光一触及我这种神情,猛然怔住了,满眼的欲望瞬间就消散了个干净,久久盯着我的脸,直视我的眼神忽尔迷茫思索忽尔明彻烁亮,似震惊又似狂喜,忍不住脱口而出:“原来是你!”
我靠!这貌似忠良的孩子其实就是个小流氓!我咬牙切齿地回答了他三个英文字母:“D——I——Y!”
是兴爷。
他寻索的唇一停,发出含糊而青涩的呻|吟,失去理智地把我压倒在床上。
忍俊不禁,我们同时哈哈大笑起来。
这顿午饭吃得很痛快,对于他的疑问,我还是那个对付医生的说辞:摔跤被钢筋捅伤的。洪大志听完之后,发表感言说:运气背到这个份儿上,真是令人肃然起敬啊!
抽完了饭后烟,稍稍收拾桌面,跟洪大志相坐剔牙聊天,罗侯打了电话过来,我一激动差点把牙签嚼了。
罗侯轻拍我的背。
所有人都以为,我那天带刀去纪墨的婚宴是为了刺杀,但我自己却始终分析不清。或许,我并不是想伤害那对幸福的新人夫妇,更大的可能是我想把自己杀死在他们面前,让怨妇的一身苦血溅在那情致缠绵的喜堂。
“对我负责任?”
“我本来是无意中看了几眼,结果被你吸引住了,你的样子既坚忍又无助,我从没见过这种女生……怪不得我刚看到你就莫名其妙地产生了好感,刚才看见你流泪我就想起来了,原来是你啊!”
罗侯清新美好的声音。
许多人听说这事之后,都认定是奥特曼干的,因为其它物种很难战胜我这头怪兽。
肩膀重重震动,我痛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犹如被万伏电流击中,他浑身震颤,跪下来紧紧揽住我的腰,干燥的嘴唇压往我的唇角,粗鲁的动作挣动了伤口的包扎,我皱皱眉,忍住不叫出声。他心跳如擂,呼吸声越来越急促,越来越重,火热的双唇在我脸上吸吮,辗转,探寻,几近疯狂地噬咬吞咽。
“算了,改天吧。”
我愣了愣,难以置信地举手指了指自己鼻尖,再指指他:“我……是你女朋和*图*书友?”
他的抚摸没有情欲,没有热力激荡,只是沉默含蓄的细碎关怀。
罗侯穿着蓝色浴袍半跪在床边,呼吸粗重,一脸的尴尬:“我……我再去冲一下……”
罗侯小心翼翼地扶住我的背,我顺从地翻身俯卧,闭上眼睛准备睡觉。房间里安静了一下子,罗侯忽然伸手抚摸着我的头颈和腰背,压低声喃喃地说:“陈七,我可算找到你了……知道吗?那天你虽然手里拿着刀,但我总觉得你不像是要杀人,而是像要自杀,所以我很担心,后来每次回想也都会很难过,不知道你是否还好好活着……幸好,我现在又见到你了,幸好,你活得这么努力……”
我对罗侯说。
洪大志推开椅子向门口冲去:“我出去吐,你别拉我……”
我讪讪地缩回勺子:“见好吃的老激动了,有点眼晕。”
“那我送你回去,顺便去拿。”
我恼了,扬声冲对讲机喊,“来个人!把这小子拖出去毙了!”
我不禁反问,觉得很有趣,他所谓的碰,也不过是摸了一把胸部而已。却又因他话里的真挚承诺而感动,何其单纯质朴的男孩子!妈的,我除了从了他之外,还有别的活路走吗?
沈兴国却微笑着摇了摇头:“不用了,最近形势不好,我没有固定的去处,你大概不容易找到我。如果有事,我会再来主动找你的——这种情况很少,你也不必向别人透露。”
“那……你的生理需求怎么解决?”
我极力分辩:“怎么能怪我呢?国家经济水平提高了,连茶树菇都长胖了……”
他不擅长说这种暧昧的话,造谣似的面红耳赤又期期艾艾,显然未经人事。
“陈主任,您实在太剽悍了……”
我伸出手去,轻轻揉了揉他的头发,他睡得很沉,看来真的很累了。
很怕这种忽然寂寞钻心的感觉,我按着痛肩,紧紧蹙起眉尖。
墨镜男沉默不语,开始找地方掉头。自我上车后他一直没有将车子开快,此地离学校不算远,掉了个头,说话间就到了。罗侯果然还站在原地等我,连足窝都没挪,真是个傻孩子。我向兴爷说了句保重,打开门跳下车。车门刚关上,便飞速启动绝尘而去,速度远比载我时快得多。
“你休息吧,我看着你睡。”
洪大志连忙追加:“恩情。恩情。”
不知为何,我跟他交谈时,总会莫名地感到局促、卑微,连与他说话的次数和字数都不自觉地尽量简短。
神出鬼没是沈兴国在多年黑道生涯中养成的习惯,没有人能掌握他的行踪。嗯,除了那个墨镜男保镖。
“不可以!进来我揍你!”
年轻帅哥们的G点似乎都很古怪,我上高中的时候一直暗恋本校的篮球队长,但他却找了个巨丑的女朋友,令所有暗恋他的美少女们精神崩溃,恨不得集体去毁容。后来我才听说,事件的起因,是他某天翻错了课桌抽屉,从这个女生的书包里发现了一枚卫生巾(有无护翼不详)盯着那隐私性极强的东西怔忡良久,雄性荷尔蒙就此觉醒,深深地爱上了卫生巾的主https://www.hetushu.com.com人,于是发狂般地追求那个丑女……我们听说了之后,都十分后悔没买条丁字裤塞在情书里一块寄给他……
他口中的“小朋友”三字使我汗颜,同时更对姐弟组合充满畏惧,且不说别人怎么看我,光是罗侯他妈就非把我掐死不可。
他扭过头,起身要走,我迅速拉住他的手。
我在他耳边滚烫的呢喃,把他僵木的手引到我胸前,用他的手轻轻掀起单薄的束缚。
我觉得无所谓:“悍匪挺好,当美女太危险,强|奸易躲,意淫难防。”
罗侯嗯了一声,是垂着眸子不好意思看我,声如蚊?:“我碰了你了,要对你负责任……”
等冷静下来我才发觉自己的荒唐,差点悍然吃了一棵嫩草,万恶淫为首,幸亏成双未遂,不然我死后会下阿鼻地狱的。
“这是茶树菇,高蛋白,低脂低糖,富含各种氨基酸,滋阴壮阳,抗衰老。你真没文化!”
“还好,没伤到骨头。”
罗侯再问,脸上有孩子气的卑微与固执。
“陈七,吃过饭了吗?”
不是我故意放柔声线,完全是不自觉地微笑起来。
我忽然想起来:“兴爷,那支箭还在我家,也许会有线索。”
声音极其之沙哑难听,好像刚吞了口火炭似的。但我却不由一震,管我叫阿七的都是老熟人,这莫非是哪位兄弟上韩国去拉个皮儿拍个黄瓜回来了?
沈兴国转过头,似乎准备吩咐前面的墨镜男去我家,忽又一顿,回过头来望着我,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啊,我差点儿忘了,还有个小朋友在学校那里等你。”
“你不愿意吗?”
洪大志言下流露出很欣赏我穿制服之意。
“要不您受累喂喂我?”
犹豫半天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只得接了一句:“不管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只要您有需要我帮助的地方,我绝对不会推辞半句。”
“没用的,难道你不知道这世上有一种人群叫女王控吗?你只要穿着制服在学校里小晃一圈,足以萌杀一半以上的男同学了,简真就是人间凶器。”
由于夏季衣衫单薄,刚打完卡上班没多久,我包扎好的肩伤很快就被人发现了,在太国院人群当中引起不小的震动,人们纷纷流诵着一个传说:剽悍的警卫部女主任也被人打废了一只胳膊,职务伤残发生惊人雷同。我见人就辟谣说没事没事,只是一点皮外伤,但没人相信。相对于事件真相,人们更加推崇八卦力度较强的扯淡。
他面上是难以抑制的惊喜,重复而细密地端详我,然后像个孩子一样兴致勃勃地说:“是在四年前,那年是我高二下学期,放假的时候我爸妈带我到这个城市来考察学校,晚上我们到海鲜楼去吃饭,我刚走到楼梯口就看见你了,你穿了件墨绿色衣服,戴顶帽子,我还看见你的手在衣袋外面握着刀柄,握得非常紧,手背上的筋都突起来了。你带着刀去向新人敬酒,然后被人拉到一旁,他对你说了什么我听不清楚,可你听着听着就哭了……”
下班的时候,罗侯在校门口等https://www.hetushu.com.com我,穿得仍旧简洁清爽,格子衬衣、牛仔裤、球鞋,背向夕阳而立,帅得不可方物。太国院过往女生纷纷缓下脚步,侧目注视,眼神刺啦刺啦地闪着电光。小罗,堪称是男性的典范、焊工的恩物。
对面,洪大志半脸鄙夷地斜视着我,用夸张的口型模仿我说话。我怒从心起,用脸颊和肩膀夹住手机,腾出手从桌上摸了个杯盖子砸过去,被他一抬手准确地接住。
胸口似乎被什么重物堵住,心脏撕裂般疼痛。
然后他拍了拍墨镜男的肩:“拐回去,送阿七回学校门口。”
只因为活得艰辛,所以浑不懔。
我不假思索跨上了车,坐在他身边,顺手带上车门。驾驶座的墨镜男子迅速启动了车子,一溜烟离开学校门口。我的心稍稍揪紧了一下,罗侯还站在那……不容我多想,沈兴国已经按住我未受伤的那一侧肩膀,深深拧起眉头:“怎么样?阿七,伤得重吗?”
面对这样的优质正太,连维斯纳都忍不住跪求合体,我昨晚居然放过了他,真是禁欲时间太久,习惯性抗日了。
疼,似乎是个很好的落泪理由,但我强忍住了。
洪大志眼中的红心碎裂了,自叹弗如,非常地唏嘘,“原先我不了解你的时候,还觉得你有种很别致的野性难驯的魅力和风情,了解之后才觉得我他妈纯粹就是上了悍匪的当了。”
破镜可以重圆,碎了的梦,还能再粘合吗?
我一见勺子都快落泪了:“你想得真周到!”
我闭着眼,竭力不让他发现我的颤栗。
我不齿地瞥他一眼,“你以为我还像你们这种未成年小破孩,拿个异性当宝贝?现在满大街的廉价爱情随处可拾,与其贱卖,还不如单身。”
我笑了,撸一把脸:“我没哭。”
呃,至于好不好吃,这个我暂时还无法判断。
中午吃饭的时候,警卫小郑给我打了份胡萝卜炒肉,然后面带谄媚且意味深长地问:“您吃饭还方便吗?”
我用一只左手凑和着捏筷子扒饭,手太笨,我怒火中烧,几次欲脱鞋上脚帮忙。这时候洪大志拎了个塑料袋儿踱到办公室来了,拧开门把手,探头探脑地问:“陈主任,请问我可以进来吗?”
罗侯的手滞住,赶紧一撑起来,又手忙脚乱地把我扶起来,压抑着喘息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我笑笑,轻描淡写地代过。
“你等我一下。”
然后他把手里的塑料袋往我办公桌上一放,从袋儿里摸出只不锈钢勺子递给我:“来,咱们两个病号一块儿加加餐。”
他悸动了一下,回过头,我拉着他的手慢慢坐起身,把脸贴进他燥热出汗的手心里。
有病吧这人,开个破轿车就在大街上随便冲女人招手?他要是开飞机还不得强抢民女啊?
沈兴国慈爱地笑着,摸摸我的头发:“阿七,你一直都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孩子,单单纯纯、干干净净,我很后悔把你带上了这条道……”
那人见我没反应,迅速叫了一声:“阿七!”
说到这里他似乎一阵怅惘,然后话锋一转:“昨天的事情还m•hetushu•com.com没有调查清楚,这几天你自己小心点,言行处事都要低调谨慎,我也会尽量少来找你,免得再把麻烦给你带过来……”
灼|热的手掌结结实实地覆罩在胸脯上。
略带青涩的绝色男子,是无数花痴情种心目中的有爱物件。
我正吃得郁闷,狠狠地拒绝。
但是我们英勇的洪大志同学悍不畏死地走进来了,脸上还笑嘻嘻的:“陈七姐,你到底是警卫部主任呢,还是拆迁办主任过来客串的?对小孩子不要这么暴力好吧!咱们残疾人不打残疾人。”
“嗯,吃过了。”
我定定地看着他,他脸上有羞怯,更多的是勇气和诚恳,不同于我的任何一个男性朋友。小八虽然是所有兄弟当中对我最关心的,但放浪形骸、恣肆任涎的本性却不可能改掉。这么多年过去了,光棍陈七本已对男人不抱指望,可是现在却有一个男孩子认真地注视着我的眼睛说:你是我的女朋友。
有人天生爱功能丰富,有人天生爱功能单一,但没有人天生就是个混不吝。
我斜觑着他,一句话把他驳回去:“用你还不如用黄瓜,黄瓜可信度高,永不疲软,表面还有凸起的小颗粒,你有吗?”
洪大志见我没按通话键,看出是在逗他,便投入地装出一脸被拖的惨相,使出吃奶的力气声嘶力竭地大喊:“我在北非流过血!我给市委书记点过香烟!校长讲话我坐在第一排鼓过掌!你不能这样对我!”
定了定神,我问:“兴爷,明天我把箭给你送去吧?”
罗侯絮絮叨叨地述说着,眉飞色舞,难抑欢喜地望着我:“真想不到,你会变成我的女朋友……”
跟罗侯聊了会,约定晚上接我去换药。我放下手机,洪大志把杯盖交还给我,暧昧地问:“又是男朋友?”
“你说谁是残疾人?”
揭开第二个餐盒,是份橄榄鱼,我尝了一口是黑鱼,黑鱼肉能促进伤口愈合,看来洪大志的外伤经验已经很丰富了,这次被砍不知道能不能是最后一回受伤。作为一个随处可见的故作痞气的大学生,我只能评价他的这种找揍心理为“青少年成长阶段中常见的一种反叛行为”而不是“基因荷尔蒙引发大脑结构变化削弱解读领悟能力导致社会智力迟钝的晚期症状”(医生说:他还有啥心愿,想吃啥玩啥,都尽量满足吧)第三个是纸碗,红盈盈的龙眼红枣猪肝汤,这个我知道,是经典的补血食疗。
洪大志嘿嘿笑:“既然你对我有情,我也得对你有义嘛。”
这情景,简直像我还是个小女孩时,自己望着天花板编绘的白日梦。
沈兴国饱含深意地点头:“好,我记着了。”
罗侯的唇角渐渐浮起笑意,眼神深处有一点激动:“陈七,我以前的确见过你!”
洪大志眼泛桃花,提议:“要不你用我凑和一下吧?”
我拿起勺子作瞄准投掷状。
我满意地点了点头,眼光紧紧追随着他的手翻开塑料袋,捧出四个印着酒店LOGO的纸餐盒,陆续揭开盖,第一份是小鸡炖蘑菇,我不由发出了感慨的惊叹:“壮哉!小鸡炖蘑菇里的蘑菇……这是鸡腿儿菇https://www•hetushu.com•com吧?”
罗侯郑重地点点头,眼光有一点躲闪:“你不愿意吗?”
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
跑到车边,我探着头正准备向那人问话,车后座的门忽然打开了,暗处现出了一张坚毅老练的脸,他说:“阿七,上车吧。”
他眉形英挺,鼻子弧棱分明,眼睛透亮眼神迷乱,对我何尝不是致命诱惑?我一直觉得胸肌半露(长胸毛的去死!、头发湿漉漉的男人最性感,恰合了今天近在眼前的这年轻男子。我望着他几乎能秒人的灼|热目光和笑容,大脑有片刻眩惑,醺然的酒意似乎又冲上了头。
“讨厌,谁是女王啊?人家是永远的小罗莉!”
“啊——”
我板着脸反问。
正太也分为学术派和直觉派两类,学术派的正太不可超过15岁,要求非常可爱,令人心生怜惜,身体未发育或轻度发育。而直觉派则以直觉决胜负,以萌不萌、可不可爱、好不好吃作为判断依归,只要符合自己的条件的都是好正太。
我这才明白了昨天那次事件的严重性,心里有些不安:“兴爷,你——”
生平第一次,我面对一个人和一件事时有了退却的懦弱感觉。罗侯温柔而执着地望着我,似乎在鼓励我舒展内心里隐埋蜷伏的情感。我于抗拒中感到一丝绝望的悲恸,肩膀微微地紧缩,又带动了伤口新一波的疼痛。
我在心里对他说。
我竭力假装已经熟睡,慢慢的就真的睡着了。醒来时天还没亮,由于一直趴睡而使得脖子僵疼,我仰起头微微晃动,看见罗侯头枕着手臂伏在我的床沿睡着了,嘴唇被手臂挤压得微微撅起,好似个接吻嘴的可爱唇形。他坐在床前的地板上,蓝色浴袍松开敞至腰腹,露出了结实的浅褐色胸膛,腰腹间的肤色又很白皙,分辩得出以球衣的轮廓为界限,应该是个喜欢在中午顶着猛烈阳光打球的主儿。
“别哭。”
他的神色令我有点恍惚,莫非我真忘了?
“您别这么说,只是误伤而已。”
“性别是男,性质是朋友,算不算男朋友?”
自流落江湖起,我就知道一切都不可依凭,唯有强势自立,只手逆天。如此度过好多年,当我已经疲惫不堪几近麻木时,却发现身边有一个人静静守着,面容清俊,眼神温暖。
洪大志咧着嘴,笑得极无耻。
我走到罗侯面前,还没有来得及开口,旁边有低沉的车笛响了两声,我以为又是洪大志在搞鬼,不耐烦地转脸一看,却是辆银灰色车子,缓缓下降的车窗内露出一张戴着硕大墨镜的陌生男性的脸,举手向我们这边招了招,看不见他镜片之后的眼神焦距,凭感觉似乎是冲我招的。
最后一个餐盒里是……哇,白花花的一片灿然耀眼,晶莹剔透的长圆形白色粒状物蓬松相挨,如雪花,似银屑,散发出阵阵诱人的浓香。我目为之眩,神为之夺,迫不及待地伸出勺子去舀,洪大志赶紧伸手把这盒东西揽到自己面前,另一只手掌在我眼前晃了晃:“傻看什么?你没见过大米饭啊?”
他伸头看了一眼我的饭盒,见是胡萝卜炒肉,撇了撇嘴:“真没出息,兔子吃啥你吃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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