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画师与妖僧
第144章 “逐日者说”

那妇人仍抱着“人茸”跪坐在地,一旁丈夫不敢上前,唯唯诺诺。
如尘乖乖跟在郑修身后,一蹦一跳,显得很开心,可他笑着笑着便满面愁容:“郑大哥,你说,咱们若插手此事,会不会耽误了你救凤北施主一事?”
他心中有一个声音不断地在告诉自己,这一切与自己并无关联。但郑修无论如何都难以将这独特的时间节点,用“巧合”二字解释过去。
听见郑修自言自语,如尘连忙追问。
不知在多少年以前,古人便想象世界分为两面,一面“常世”,一面“常闇”,两面互不相通。可一旦常世中发生了怪事,他们便推测是有邪祟之物从常闇中跑出来,祸害人间。
“小钊呀,你还记得‘逐日者说’么。”
又惊又恐的男人张开双手挡在郑修与如尘面前。
【你聚精会神!】
御寒棉袄两件,火折子、干柴、粗粮若干。
说实话,类似这种的民间古籍郑修在入狱前也读过一些,千奇百怪无所不有,但上面所记载的事情太过离奇,在天下人普遍仍认为“天圆地方学说”的当今,郑修很难将这些奇怪的故事当成真的去看待。
“爷爷,五年不见,你怎么突然回来了?”
普通成功的【灵感】无法看得清晰,但“聚精会神”下,郑修的视野陡然变幻,人物轮廓、地面屋檐,同时染上了一层绚丽的墨色光影。
“这是?”
“常闇密录?”
在大乾尚未建国前,在一个没有星星的夜晚,传说有一个佚名村庄,有一位年轻貌美的妇人叫做“棉”,怀胎十月,临盆时却生下了一坨形似淤泥的“孩儿”。
老人叹息:“因为,大约二十年前,此地已经闹过一次‘棉蜕’了。”
又是二十年前。
郑修按住和尚的光头,重新恢复呼吸。这棉蜕只会寻孕妇寄生,吞食孕妇腹中婴儿取而代之。如此有规矩的繁殖方式让郑修明白天空中那只有灵视才能看见的“孢子”对孕妇之外的其他人无害,否则古人早察觉到异样了。
换言之,是因人类的“无知”与“弱小”。
老者的眼睛重新睁开:“太过接近常闇,亦是如此啊!”
“你这和尚说什么https://www.hetushu.com•com屁话!”男人一听,暴怒道:“净巫说了,被烈火焚烧那是净化!况且,是翠花不愿与那虫子分开!那不是人啊!根本不是人!它是虫啊呜呜呜……如果不是那虫,我咋能眼睁睁地看着翠花被烧死……呜呜呜……咱们老张家到底做错了什么,天公这般对付咱们翠花呜呜呜!”
现在不信也得信了。
一个月能长成三个月孩童大小。
这本古籍上还写了许多奇奇怪怪的生物,唤作魑魅魍魉,譬如什么人面鲤、八足蛛身虎、游世鱼、逐日者。
郑修摇摇头,并未作答。他面色古怪地看完关于“棉蜕”的记载后,又翻阅到最前一页,阅读纲要。
如尘见状,猛地一愣,本还想骂两句,看着跪在地上嚎啕痛哭的男人忽然就骂不下嘴了。
“是呀,壮士。”老者无奈苦笑:“老朽当年亲手烧过人茸,自知棉蜕厉害。烧了人茸后,老朽心中罪感难消,抑郁不已。便培养小钊成为镜塘镇第十六代净巫,老朽归田去咯。”
等特质效果消失,郑修再丢。
棉蜕是其中一种。
一开始暴怒的男人说着说着,竟忽然崩溃了,掩面痛哭。
或许郑大哥施术的规矩就是挠额头呢?一边想着,如尘习惯性地摸摸光头。
一切恐惧来源于“未知”,源于火力不足。
无形的“丝线”宛若蛛丝般,郑修拔下后,那根丝线竟粘在了郑修指头上,一直向下延伸。
“让开。”
郑修面无表情,捏紧拳头。
如此骇人听闻的“故事”以晦涩的文字记载在古籍中。
表面看起来像婴儿的生物,实则早已被“棉蜕”取而代之。
“放心,郑某没有恶意。”郑修朝翠花露出迷人的微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手。
“我没指你。”
老者笑道:“烛因为太靠近太阳,而被烈日融化……”
别了净巫一家,镜塘镇中民舍仍是门窗紧闭。
“原来如此。”郑修心想第一个发现了棉蜕的那位江湖方士,是否也看见了同样的场景,才想出了用烈火烧死棉蜕的办法。
坐下后,背影佝偻的老人,腰背渐渐地越挺越直,浑浊的眼和_图_书睛越发明亮,仿佛在短短几秒内,变了另外一个人。
直至村里出现了第六个奇怪的婴儿时,有人请来江湖方士,自称是天生通灵的奇人。方士说孩儿是闹了邪祟,一把火将所有孩儿以及怀胎的妇人烧尽后,总算结束了这件事。
郑修翻了一个白眼,可很快他便发现了一件事,如尘的手指竟无碍地从棉蜕的丝线上穿过。
“你还要钱?”小钊声调忽然提高插口道。
在关于“棉蜕”的记录最后,书者根据当年奇人方士留下的话推测,棉蜕是一种来自常闇的“虫”,到了百年期,会偷偷潜入孕妇腹中,食去腹中婴儿,并取而代之。孕妇临盆时,初生的棉蜕会以“淤泥”的形态逃走,发育一段时间后,又会将人类形貌的“人茸”送到孕妇家中,继续汲取养分,分裂出更多的“人茸”。
棉蜕之所以被称为“百年虫”,是因为这种现象每隔百年会出现一次,大多出现在偏远之地。
更奇怪的是,在灰尘之上,铺了一层厚厚的黑色鸦羽,鸦羽崭新,仿佛是刚从乌鸦身上拔下。
“顺藤摸瓜。”
小钊用手抹去一张凳子上的灰尘,对屋内的鸦羽视若不见,搀扶老人坐下后,小钊乖巧地跪在老人膝旁,眨着天真无暇的眼睛问道。
老者点头,笑道:“嗯,记得就好,后来呢?”
在郑修与如尘离开后不久。
顺着棉蜕留下的“丝”,应该能摸到棉蜕的老巢处。
屋内尘封多年,满是蛛网,显然常年无人居住。
“我替你们解决棉蜕,郑某与当年的方士一样,是通灵之人。”
丢。
郑修摇头,摆摆手:“非也。”
棉蜕起初就像是一种传染病。
写下这本书的人,并非真的知道有常闇,或是直面过常闇。
虽说封面少了两个字。
他便列了一个清单,将自己的要求说出。
妇人只道孩儿是出生时受了寒,丈夫却越看越古怪,因为那孩儿长得只像棉,不像他。
“不愧是郑大哥!”如尘笑着朝郑修竖起大拇指。
如尘看着郑修动作古怪,可他偏偏看不见郑修的诡物,心想郑大哥是否头皮痒痒了,正想关心一二,却见郑修的眼神坚毅,不和图书似在玩,便乖乖闭上嘴巴,静观其变。
老人没有回答,忽然问道。
如果说最开始他接触此事是因为如尘的坚持与良心作祟,当郑修得知棉蜕时隔二十年后重新出现后,心态隐约有些不同。
“你们,为何对古籍上所述深信不疑?”
同一时间,棉所在的村子里,另一位孕妇同样生出了淤泥孩儿。
郑修越读越是心惊。
再仔细辨认,那光点细看竟呈伞状,让郑修想起了一种名为“蒲公英”的植物。
老者摸了摸小钊的脑袋,露出为难之意:“壮士有所不知,镜塘镇地处偏远,罕与外界流通。在镇上生活并非用的是大乾的铸币与金银,而是以物易物,若壮士求的是财,恐怕……”
直到两月过后,孩儿忽然陷入了沉睡,身上长出了墨绿色的霉斑。
“你们想对咱家翠花做什么!”
郑修意有所指般说了一句后,便走向妇人。
如尘看着那唯唯诺诺的丈夫,忽地面露狰狞,杀气腾腾地说了一句,紧接着又恢复正常,转头看向郑修时又如白月光般单纯平静,如尘摸着光头纳闷道:“郑大哥你要如何找到那名为棉蜕的虫子?”
郑修知道时间紧,不想浪费时间,当下没有废话,让如尘跟上。
失败。
“咦?壮士竟知道‘常闇’秘闻?”
“包子?”
“不对……”郑修瞳孔一缩,下意识屏住呼吸:“是孢子。”
那婴儿郑修亲眼见过,若不是用上【灵感】,从表面上看,那婴儿看起来与正常婴儿一般无异,难以区分。
“那男人真是畜生,怎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婆娘被活活烧死!还不如老子一巴掌拍死他!”
草!
自古以来,要解决“棉蜕”,只有用烈火烧死所有的“人茸”,以及怀有棉蜕的孕妇,方可阻止棉蜕进一步繁殖。
郑修眉头一跳:“二十年前?”
老者闻言大喜:“当真?”可大喜过后,老者面露愁容:“然古籍记载,当年的方士仍是烧了。”
郑修拔下了一根,人茸没有任何异样,仍是不哭不闹。说起来郑修最初的感觉并没有出错,婴儿的“啼叫”声不像是哭声,更像是一种“叫”,那根本就不是人类婴儿能够发出的声和_图_书音。
他想起等等大师说过一句话:天下怪癖有八斗,奇人独占一石。言下之意是天下所有人都是正常的,惟独奇术师行为举止古怪,为的就是遵从千奇百怪的“规矩”,符合奇术的“限制”,常人难以理解,所以才称作奇人。
人茸不是人。
许久。
棉与丈夫大惊,淤泥宛如有灵,钻入门缝消失在黑夜中。
对于“常理”无法解释的事情,大到气候变化、昼夜交替,小到水凝成冰、火烧成炭。想象力丰富的古人,通过所见所闻,结合一定的主观臆测,将一些奇怪的秘闻用这种方式记录下来。
“人茸”只是看起来像婴儿,可实则,是一种名为“棉蜕”的虫。
但郑修读到关于“棉蜕”的记录时,眨眼将封面的字脑补完整。
棉自此郁郁寡欢,可在十天后,棉在家中听见了婴儿啼哭的声音,最后在一个密闭的箱子中发现了婴儿。
小钊搀扶爷爷回到屋内。
婴儿眉目酷似棉,妇人念儿心切,以为是她的孩儿蜕变新生,便取名一字“蜕”。
“无妨,若解决不了,你们再烧。”郑修口吻无喜无悲,道:“可与之交换,郑某希望为此事收取报酬。”
他们看着郑修与如尘,就像是看着两个怪物。
书上说,“棉蜕”无形无色,肉眼难辨。
老者惊讶道。
郑修原地等了一会。
每百年出现一次的棉蜕,时隔二十年,再次出现。
到底是为什么!
正如没有火焰的上古时代,原始人畏惧黑夜那般,古人对未知的事物,抱有敬畏之心。
在灵视下,郑修发现镜塘镇上空竟飘着一片绿色的光点,无数的光点随风舞动,忽而向上,忽而向下。
郑修手指抚向眉心,一颗润着淡淡黑气的骰子从眉心钻出。
郑修与如尘回到那举行“净污礼”的空地上,火焰烧尽,只余一地狼藉。
但一扇扇门窗偷偷打开了许多缝隙,郑修与如尘走在路上,里面传出的目光令郑修感觉浑身不自在。
低头看时,郑修发现妇人怀中抱着的“人茸”身上,连着一根根“丝线”。
如尘哑然失笑:“你这人真是奇怪!要烧你夫人的是你,现在跳出来仍是你!你既然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和_图_书家夫人被烧死,现在这般惺惺作态,岂不是惹人笑话?”
老者说到这里,闭上了眼睛。
忽然,郑修想到了一个奇怪的问题。如此残忍的解决棉蜕的方法,正常人即便再愚昧,也不可能相信一本老掉牙的古籍,直接选择活活烧死孕妇与孩儿。
“走!跟上!”
“别吵。”
一听郑修的要求老者大喜过望,钱他们没有,可要物资,他作为第十五代净巫,在镇上有一定的威望,很容易便能凑出郑修所需之物。
又有一天,棉在家中另一屋中又听见了婴儿啼哭声,打开一看,又是一个婴儿。
绿色的光点并不密集,郑修看了几眼,抓紧时间寻找线索。
小钊答:“记得。传说古时有一位叫做‘烛’的人,崇拜烈日。他有一天朝着烈日跑啊跑,跑啊跑,跑过千山,越过万水。最后在一座好高、好高、好高的山峰上,追到了太阳。”
因此,这种现象,后来被人称作“棉蜕”。
二十年前。
蜕的外观看似与正常孩童一样,惟独格外安静,不哭不闹,长得很快。
但转念一想,郑修又否认了这种可能性。若那方士真能看见“丝线”,自然能顺藤摸瓜摸到棉蜕的藏身处,怎会用这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残忍办法。通灵人和通灵人不能一概而论,郑修得丢出大成功才能看得深切,想必当年那位方士的通灵程度,并没有现在的郑修那么深。
大成功灵视。
镇上其他居民不也平安无事。
直到第三次,郑修终于触发【投机取巧】,丢出了大成功。
“后来,烛融化了。”
一口气读完,郑修大致明白了。
郑修摇头:“我没打算耽搁太久,其实刚才查看婴儿时我就大概想到办法了,如今看了净巫保存完整的《常闇密录》,把握更甚。如果顺利的话,应该在天黑之前,便能解决此事。最坏的结果,无非是功亏一篑,按照他们自己的土法子去办罢了。再者,在我寻找棉蜕时,他们替我收集物资,同样是能省去不少时间,一举两得。”
郑修一直未做解释,如尘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断挠头。他见郑修朝自己竖起中指,便伸手在郑修指头上晃了晃:“郑大哥,你指我作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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