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01 重逢

一群人沸腾起来。
“我记起来了,你和我隔壁宿舍的西西,还有安佑宁曾并肩作战。”苏荷得体地微笑。
“你是不是想在主持人大赛上艳压群芳?”
陆丹笛可不饶人,她说:“我的亲姐妹儿,手足可断,衣服不能不|穿啊,关键时刻,我还是选择做一个重色轻友的美少女。”
几人打闹成一片。
“那我当你把我当朋友了,再见。”
后来,他们在一起了。
“不然呢?”
安佑宁从女友手里夺下杯子:“别吓着咱们苏荷了,先介绍介绍在座的各位啊。”
“等等!”
“矫情,我可没那闲工夫,最近可准备大干一场,你知道下个月潇湘卫视和学校合办的主持人大赛吧,上官叫我做活动策划和主持人。”
但,她又无法完全回避上官的关心,他是传媒学院辅导员兼团委书记,以师长的身份照顾苏荷,让她无话可说。她只好常常告诫自己,也许是自己太敏感,更不可把别人的好意曲解成伤害。想着想着,也就坦然了。
想到这些,她又立即变得温驯而自然起来,她不想在庆功宴上失态。
“你没事儿把自己弄成这样吓唬谁呢!”
“可是……”
苏荷一口干掉,原本有些饿意,但此刻看着满桌的佳肴,却没胃口。她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哽咽,就是这时的感受,借着酒精的力量,眼眶里有泪花看不出来,但心里是在流泪的。
陆丹笛此刻正坐在苏荷后一排自习,安佑宁温和地坐在她身边,桌子上摆着还未熟透的半个西瓜与两个勺子,那两把卡通勺子反射着窗外的阳光,就像一个明亮的信号灯,时刻昭示着他们的恩爱。
她在这家唱片行打工,挣一些生活费与零花钱,这条商业街的店铺生意都出奇好,水涨船高,苏荷做得卖力,工资也尚可。她讨厌与人提及自己打工的经历,虽不刻意隐瞒,但知道的人甚少。学习与工作,她想认真地区分开来,两种生活,能不混淆,便得清清楚楚。
陆丹笛在电话里埋怨苏荷没去现场一睹安佑宁的英姿,立即催促苏荷参加庆功宴,还说杜薇薇那小妖孽也在,虽然她的粉红兵团被杀得溃不成军,但总算输得心服口服,趁着晚上的庆功宴她打算来个拜师学艺,实则准备把安佑宁灌个人仰马翻,杀杀陆丹笛这千年老妖的威风。这等热闹的场面,不去不像话。
印象很深刻。苏荷回味着这句话,恍惚记起那晚的表现,似乎并未有激动与特别的举动,那为何会印象深刻?她竟对这句话莫名地警觉起来,她有太多的顾虑与害怕,眼前的男孩,与龙泽也是亲密的朋友,即便对她和他的过去毫不知情,但接下来的日子若要朝夕相处地做这场比赛,难免存有隐患。
两个小女生对视一眼,吐吐舌头,离开了。
“受不了什么?我看他对你挺好的啊。”
“对不起,刚才我有点儿过分,”他见没有旁人,竟惭愧地低下头,“我是真想和你聊聊,不仅仅是为咱们的合作,还有,我觉得咱们能成为朋友的。我想、我想你只是对我有成见,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我希望大家能乐观地面对这些成见,然后,消灭它们,你说呢?”他旁敲侧击小心地问。
“你逗我?”
“各位妖孽,别转移重点,今天是安佑宁的庆功宴,不是录相亲节目,我们得恭喜火星王子拿了最佳辩手!”皮肤黝黑的西西开口说话,她是极聪慧的女孩,仿佛看出了一些端倪,所以换个话题,又不失礼节。
“我会安排搭档给你,你们俩好好配合,当然,策划文案还得通过我的审查,活动组委会将全力配合你们的策划,到时会有不少电视台的制作人来现场做评委,这是展示你们才华的时刻,你愿意错过?”
“抱一个!我们苏荷的处|女抱,快快快!”杜薇薇也嚷嚷起来。
春天结束,什么都开始融化了。
“当然知道,上官打我电话,声称我要不给他拿个奖回来,就开除我。”她又开始涂抹起指甲来,她的指甲文着星空一样的色彩,冰蓝色的亮晶晶,别致得有一些诡异,“我自个儿也想展展拳脚,试试斤两,虽然不指望这比赛给自己带来什么命运的转变,但我天生就喜欢这种竞争,听说才开始筹备,不少人就探听到了消息,蠢蠢欲动起来,隔壁宿舍就有几个姐妹儿暗下功夫,想借此威风一把,闹腾得我也心痒痒,你知道的,我陆丹笛这辈子都接受不了做女二号,这样的机会,我岂能让隔壁那些野花趁机谋朝篡位?”
“随你。”
“行!”
既然如此,当初为何要做那样的抉择呢?
两个小女生进来,问:“有王心凌的新专辑吗?”
今天晚上是安佑宁参加的辩论赛决赛,他所在的传媒学院代表队对战艺术学院代表队,对手恰恰是她们俩多年的好友杜薇薇。
他和他的哥们儿常去。
“等你啊,上官老师直接回了院里,我猜你待会儿一定会出来,就坐这儿等你喽。”他坏笑的模样,让人不忍责备。他站起来把手插在牛仔裤里,从台阶上跳下来,“我可没骗你,下个月咱们将联手主持,所以,从今天开始,我要和你培养默契,做足准备工作,这个理由够不够冠冕堂皇呢?”他凑过来,油腔滑调地问。
她惶惶地走着。宿舍离庆功的餐厅只有二十分钟的路程。
“效果怎么样?”
“我没空理你,小样儿,怎么跟陆丹笛一副德行。”她没好气地回答,背好包转身就走。
“小妹,王心凌的碟我买了,全买了,你们上别家淘吧!”夏寂这回绝无油腔滑调,而是认真地说,并迅速拿走架上仅存的两张。
他伸手过来,说是今晚高兴,得握个手,从今往后便是名正言顺的朋友。偏偏借酒撒泼的陆丹笛瞎起哄,说:“握什么手哇,抱一个!”
那么,便应让他自由地活着。
“什么最佳辩手啊,还不是拜倒在我陆丹笛的石榴裙下,男人再厉害也得有个治得了他的女人,”说起男友,陆丹笛眉飞色舞,“我是不想姐妹反目,才没参加辩论赛,中学时我和薇薇两肋插刀,损人不利己的事儿可天天干,锻炼了两张绝世好嘴,可咱们从没战场相逢过,这次辩论赛我思索再三,万一我和佑宁夫妻联手,毫不留情地灭了她,她一个想不开,一把火烧了联大校门,这不是给组织添麻烦嘛。”
“怎么?”他回头,微笑的脸像画中的少年。
再一扭头,窗子外已看不到龙泽,他已经在她应声的间隙走进了外语系的大门。她满以为他会继续冲她微笑,可他没有,她开始严重地失落起来。这一瞬间,她竟有种错觉,是他恶狠狠地抛弃了她。只因为,他没有继续站在那里,等待与她对视。对于自己这种时常迸发的庸人自扰,她只能怨恨,别无他法。
“跟踪你?喂,小姐,你可别搞错了,这‘罗密欧事务所’可是面向公众开放的哪,我今儿个心情好,下了课就直奔顾家街,为的就是买张万芳的新碟,我错哪儿了?行,你不给我预订也行,我买别的,怎么hetushu.com.com样?”这小孩的口吻虽有点滑头,却丝毫听不出挑衅的成分,奈何店主人不在,苏荷气急败坏却无处申诉。
——冰冷的回眸,彩色的回眸,暧昧的回眸!
还有自己的影子。一个被拉长的身影,寂寂地映在墙上。
“一天敷两遍,气死王祖贤。”陆丹笛忍不住又笑了笑,面膜裂得更凶了。
她推开包厢的门便呆住了。上官并不在,坐在那儿的是龙泽,他竟然坦然、端正、温和地坐在安佑宁身边。他的脸更消瘦了,慵懒地靠在椅子上摆弄手机,见苏荷进门,猛地坐直了,一时间不知所措起来。
每当他穿着那双棕色的麂皮靴,军绿色的衬衣,头发乱乱地搭在额前,懒懒地向她走来时,她竟然会有一种神志游离的错觉,仿佛眼前的他,是迷失在人间的使者,当他醒悟,他便会毅然地走。或许,这并不是错觉。这个男孩身上有太多的不确定,迷离的眼神,猜不透彻的心,还有他跋扈的表情。苏荷跟他说,她惧怕轰轰烈烈,她要的是宁静。这个宁静,龙泽给不了。既然给不了,那就坦然地离开他。如此牵强的理由,龙泽想必是有怨恨的。但顾不了,她是柔弱的女孩,却有坚定的心,疼痛后决定的事,便如乌云堆积后的雨,无论怎样阻挠,肯定会落下。
唯一被隐瞒的,便是她与龙泽的初恋,她害怕陆丹笛的莽撞和激烈过多地参与到这段小心谨慎的恋爱中来,这是她仅有的秘密。到了最后,她毅然决然地分手,便更觉得毫无告诉她的必要了。
“放心,我乖乖的!”
店主不在,她忙不过来,还要招呼进进出出的客人。
“你要是敢得寸进尺,小心我爆你头。”
“我们见过的,我对你印象很深刻,”夏寂说,“辩论赛庆功宴上,还记得吗?龙泽想抱你,结果被陆丹笛给搅黄了。”
“我能想谁啊,有句话说得好,‘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对了,明天上官老师约我吃午饭,我思索着要不要去,这事儿我从大早上琢磨到下午,你说,我去吗?”苏荷煞有介事地回答,不过,还真有其事,早上醒来便收到上官的短信,约她明天一起吃饭。
可是,能怪谁呢?所有的女孩都是如此,总是幻想有天可以遇见一个完美王子,手持青锋剑,身披金鳞甲,骑一匹汗血宝马,任他前方美女如云,偏偏只爱她一个,随身携带求婚戒指就等她微微一张嘴立马单腿跪下说嫁给我吧。
“我……我能不能不去,大姨妈来了。”
“罗密欧事务所”是一家精致的小店,店主人也是音乐发烧友,去外地时会顺便带回各种绝版的打口碟,甚至在进货时,对音乐的挑选也是有选择性的。简约又有设计感的招牌,还有整洁的店面,不难看出店主人的心思。她在这里工作不仅仅是为了挣钱,尽管她的确很需要钱,但却又珍惜在这里听着歌,给顾客推荐唱片的美好时光,她会暗自觉得,原来他们那么需要我。
而那个夏寂,有种特别的感觉,苏荷心里明白他是清爽又阳光的男孩子,充溢着无限的热量,但却有淡淡的排斥,想:犯得着吗?因为一个校园活动,兴奋成那样。
“你……等人?”她做平静状,穿着一件粉色的衬衣,洁净的仔裤。
薇薇极少听苏荷贫嘴,没想到会有如此滑稽的效果,笑得她两手在空中胡乱比画,银色的指甲在灯光下像锋利的钻石,她回答说:“要不你就地取材,把龙泽拿下吧!”
“别碰我,我在做面膜。”
他的不同,便在于他对这些优越的摒弃与鄙夷,他曾认真地对苏荷说过,最奢侈的愿望,便是如普通的小孩那样自由地活着。
龙泽极配合地张开手,做出拥抱的姿势。
“老娘也参加,快,给我也抹点儿。”
她在一个小时前接到陆丹笛的电话,刚从打工的唱片行回宿舍,她身心疲惫,本打算听听电台就休息,看见来电显示的是陆丹笛的名字,有些心悸,这厮的电话可不敢不接。
那个过程很美妙,龙泽说,他每次打完球,都会注意到苏荷伏在窗台上可爱的样子,但不确定她是不是在看他。他在心里暗暗祈祷,希望有一天他们的目光能够对视。终于有一天,他们对视了。
情侣自习就是不一样,看书看得疲惫,便吃几口西瓜,虽然这瓜瓤白白的,并不见得好吃,苏荷悻悻地想。
“你怎么知道?”
“哦?”苏荷放下手中的玻璃杯,有些惶惑,更有些受宠若惊,“您不怕我做砸了?”
大伙举杯,热闹的气氛中,看不出任何蛛丝马迹。甚至,连苏荷自己都有些诧异,恍惚中竟然觉得,自己真是第一次与这名叫龙泽的男孩邂逅。只是,这邂逅,已注定不该有下文,自然也不会有结局。
吃完饭,正欲起身,苏荷望向正对外语系大门的窗子。
“算了,我逗你的,不然别人想买又没了。”
薇薇是伶牙俐齿的小姑娘,和陆丹笛、苏荷是中学同学,大学虽然在不同的学院,但感情却在吵吵闹闹中升级。早在前几天得知对手是安佑宁时,薇薇便打来电话恐吓陆丹笛:“妖精,考验你的时刻到了,闺蜜如手足,夫婿如衣服,你自己看着办!”
她的耳畔一直在响着一个暖暖的声音:“我需要时间,了解你喜欢什么。”
“能。”她凝视他的眼睛,竟可感应到一些真挚,她倒想称称这小子的斤两,“晚上八点见吧,在学校附近的‘今天’啤酒屋,你知道怎么去吧?”
综上所述,我一直在回避,在任何他可能出现的地方—木兰路、篮球场、“今天”啤酒屋、五舍广场等等。他是个又单纯又无趣的人,能去的不外乎这些地点。
唉。
龙泽内敛,在学校附近的“今天”啤酒屋,握着她的手说:“毕业后,我们去北欧,我想在那儿开一个小店,里面只卖你喜欢的东西,但是,我需要时间,了解你喜欢什么。”
“老师,我害怕参加这样的比赛,您知道,我是误打误撞来读播音系的,就我这性格,要做主持人太难了,去寺庙做住持倒有可能,您就别难为我了,再说了,这样风光一把的机会,陆丹笛怎会放过。跟她拼舌战,不如赐我三尺白绫来得利落,我可不想这阳光明媚的大好青春还未到尽头,就先被自己姐妹给灭了。”苏荷急切地说着,生怕上官一再坚持,最后来个行政命令,必须参加,那就惨不忍睹了。
“可我就是受不了……”
他们悄悄地恋爱,悄悄地分手。无人知道,眼前这两人,曾有过承诺与信念,最后却哭泣地离开。那离开,是一根刺,狠狠地扎在两人的心口,到现在还没愈合,每见一次,就撒一把盐。
她忙于把刚到的新货分类摆放整齐,定好的便当还来不及吃。
苏荷漠然地点头,说有,然后欲从CD架上找出给她们俩。
两个人很快聊到一块儿。
苏荷没想到,与龙泽分手之后,会在这个特别的场合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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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就没这么好运呢?”苏荷撇了撇嘴,或许,十全十美的男孩子,指不定有个巨大的缺陷。Oh no!这分明是自己最讨厌的loser(失败者)心理,自己怎么可以变得这么令人讨厌。
苏荷轻咬着笔头,心想,上官文峻,怪怪的,不过,还是去吧。后面传来陆丹笛和安佑宁窃窃私语的声音,不知他们在讨论什么。
“这顿饭倒有点鸿门宴的路数了,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啊,老师,我的搭档是谁呢?”苏荷饶有兴致地打听,嘴也开始贫起来。
推开宿舍的门,苏荷被吓了一跳,陆丹笛穿着睡衣,盘着头,脸上涂满了黑漆漆的泥浆,对着镜子张牙舞爪。音响放着吵闹的舞曲,她一回头,差点没把苏荷的三魂五魄给逼出来,看着苏荷惊恐的表情,她抱歉地耸耸肩,神色严肃地说:“千万别逗我笑,别惹我大声说话,我调试了半天才涂得均匀,知道我脸上是什么吗?”
众人乐了起来,苏荷捏着酒杯转圈,恋爱那会儿的龙泽是不懂得说这些话的,那时他还未从浓重的迷茫中走出来,学着自己厌恶的专业,过孤单的生活,在“今天”啤酒屋喝得酩酊大醉,紧紧拽着苏荷的手,轻微地颤抖。
当然,他本人也丝毫不能松懈,说实话,对于这两个小孩,他仍持观望态度。需要担心的太多了,他们的临场发挥,他们的配合,他们的能力。但,他又具备相当的信心,苏荷身上有太多别人所缺乏的品质,虽然经历过种种磨难,但他总说:上帝给她关了太多门,或许会给她开一扇特别的窗。
或许,这半年,她根本就是想再见他的,每一次躲避,都是对自己的刻意伤害;或许,若不是她的任性,她会一直很爱很爱他,像温驯的波斯猫,在他的怀抱里玩弄线团。如果还可以拥有更多的或许,那么,她会获得幸福。否则,便将孤独一生。
他顶着忧郁的神情,惺忪的眼睛,然后,惊讶于这一个简单的回头,便可遇见她。他随即点点头,她也礼貌地点点头,定定地站在那儿。
二十八岁的上官,经常戏谑说自己的脸长得像门神,却和这帮小妖打得火热,常与陆丹笛称兄道弟。但苏荷总躲着他,因为他的关心与热情,在苏荷看来,却是过剩的怜悯。上官老师可能是最了解苏荷的人,从她保送到联大的第一天,他们就认识了,虽然上官曾承诺,一定将苏荷的身世保密,但对于一个敏感多疑的女孩子,这样的秘密,似乎是一把随时顶在胸口的尖刀,她宁愿闭上眼睛,假装看不见刀锋的光芒。这样,惶恐或许会减少半分。
此刻的他,是时光荏苒后被改变的男孩,说着与他的性情不符的话,露出僵硬的微笑。这个曾经和她拥抱过亲吻过的男孩子,真真实实的就在眼前吗?
“当然。”
他开心地拿着手里两张碟转身离开,消失于人流中。
上官文峻长了一副严厉而刚毅的面孔,说起话来却低沉而温和。当年看望大一新生,他西装革履、威风凛凛地走进女生宿舍训话,却被陆丹笛误认为是偷闯进来的色情狂,迎头泼了足足一桶冷水,要不是宿管阿姨看见后拦住她,下一步她就要动拳头了。
“嗯,知道了。”
苏荷走出宿舍,竟发觉台阶上坐着一个小时前才分开的夏寂。
“知道,我跟哥们常去,我走了,不打扰你,还有,真抱歉。”他兴奋地点头,却又似想起什么,“对了,王心凌的CD,两张,我买了,怎能说话不算数。”他掏钱买下,苏荷笑笑,当作普通的顾客对待。
“带她一起来!”
“你说的,剩下的你也全要,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唉……你要不买也行,看着也不像是个恪守承诺的老实人。”
“你烦不烦?”苏荷已无力还击,只得问个直接。
他拿着碟,准备离开。
“我早知道你不愿参加,我也不会勉强你,你这厮就是一直抗拒这些活动,这样下去专业素质怎么能提高,毕业后你总得工作吧,总得养活自己吧?”上官苦口婆心地劝说着。
夏寂和上官老师已走到门口,问:“苏荷,怎么不走啊,想什么出神呢?”
这个男孩,在半年前,还常说最讨厌女孩子喝酒,现在竟然主动敬酒给她,像是温柔变相地宣布—你已经变成了我讨厌的那种女孩子。也是在被放弃半年之后的再次遇见后,向她明确,他已经不再爱她了。
“别可是了,你要不来,后果自负!”
苏荷知道自己沉溺在他的眼神中了,还有他极少言语,但偶尔一两句,都说得特别真诚。恋爱的女孩子,都认定自己的男友是与众不同的。龙泽是个典型的怪孩子,他高分考入联大,学的却是极枯燥的商务英语,他说这只是了却父母一个心愿,并不是自己的喜好。他家境甚好,父母都是C市的高官,入校时还是校长亲自接待,生怕一个闪失未能招待好这位优秀的公子哥。
实际上,我一直对自己强调一点,恋人分手后还能做朋友的,要么是不够爱,要么是还抱有期待。所以,即使彼此心无芥蒂,也难以勉强做朋友。更何况,对于龙泽那样死轴一根筋的男孩子,我不敢想象自己的形象已在他的脑子里被割裂成了怎样的残破不全,他一定认为我是个恶魔……至少是个坏女孩吧。
“唉……”苏荷放下笔,托着腮,看着窗外。
上官仍旧微笑着,这样的笑有点尴尬,他希望眼前这个短发小女孩能够拥有一个快乐健康的世界。他正努力着,极害怕遭受她的排斥,又不忍以师长的身份命令她。
“行,我不逼你,我原本并不是要你参加比赛,而是希望你可以担任这场比赛的活动策划,以及这场比赛的主持人,没有任何竞争的压力,但又是锻炼的好机会,如果放弃会不会太可惜了呢?”他狡黠地笑笑,像个小孩。
“我不想知道。”苏荷从她身侧迅速地钻过去,蜷缩在自己床上。
苏荷挂了电话便开始收拾捯饬,但她隐约觉得,不该去不该去,但没有理由不去,所以即便有不祥的预感,也得壮着胆子去。后来的苏荷开始相信第六感,那种特别不想做的事情,一定不要去做,你所担心的状况必然会发生。
杜薇薇一声长啸:“有—鬼—啊!”
仿佛闭上双眼,便可听见某处传来温柔的湝湝流水声。那么请问,那些刻在心灵深处的往事,可否与这些冰块一起融化呢?
苏荷坐在教室里自习,脑子里却全是庆功宴的场景。其实,若不是自己的心虚作祟,那晚根本不会尴尬,相反,还十分融洽。她没料到半年后的重逢,彼此竟可表现得如此坦然,点到为止的玩笑话,热烈的气氛,还有适度的微笑,是自己已经在第一段恋爱结束之后获得了悄无声息的成长,还是在午夜梦回中变得麻木?此刻,她已不想追根究底地要一个结果了,昨晚的坦然,明明就是一个结果:她放弃了他,因此,永远失去了他。
中午十和*图*书二点,他们约在外语系附近的外事西餐厅。她本不想来,窗子正对着外语系的大门,若龙泽来上课,只需扭头,便可与她四目相对。但她并未拒绝,或许,昨晚一别之后,她隐约地还想再见他一面—既然不会尴尬,那何必一直藏着掖着,怪难受的。
“海底泥,贵着呢,可别看它黑不拉叽的。”陆丹笛伸着兰花指,骄傲地比画着,“知道吗,戴安娜王妃就是用的这个,她当年也是天天抹啊天天抹,所以……”
苏荷本以为自己不想去,是害怕遇见辅导员上官老师。
“这……”
“不好意思,万芳最近似乎没出新专辑,要不您看看别的吧?”苏荷没回头,温和地回答,继续按照类别摆放新到的CD。
她向来厌恶图表现的男孩,尤其是在老师面前,故作热情与积极。直觉告诉自己,他与自己绝非一类人,还是少来往比较好。有一点儿距离,总不是坏事。
但是,她确实没想到会再次遇见他,而且距离这样近,仿佛可以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她不知道四目相对的一刹那,他做何感想。
当时,苏荷就伏在窗台上看傻了眼,手里捧着陆丹笛带给她的热乎乎的饭团。陆丹笛推她一把,大叫一声“花痴啦”,她一个趔趄,糯米饭团就从手里滑了出去,砸在开水房阿姨的头上。直到现在,阿姨上楼送开水,走进她们宿舍,仍会凑过来,疑神疑鬼阴恻恻地问:“喂,你们这儿谁最爱吃榨菜肉丝馅儿的饭团?”
看来,他一直坐在这里。
原来这次比赛是与潇湘卫视合作举办的,潇湘卫视在全国电视界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而联大又是全国一流的名校。他们有意在这场比赛中选择合适的主持新人加盟到他们的团队,对于这些尚未涉世的学生来说,绝对是难得的机会。上官作为组委会主任,一直在观察近期的辩论赛。夏寂是面容干净的小男生,与之相配的应是精灵可爱的女孩,苏荷再合适不过。或许,在上官心里,也早已把这个位置留给了她。
苏荷回答就走。只是,只是纽扣松了,马上就好。
苏荷的回复永远是:老师,上帝给我关了这么多门,很有可能还会在关窗的时候把我的手夹断。

苏荷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可我偏要,如果你这儿没有,我先预订怎样?总之,她迟早得出新专辑吧?”这油腔滑调的调皮劲儿,怎么就那么熟悉?苏荷一转头,看见了夏寂。
“你怎么在这里,你居然跟踪我?你怎么这么讨厌!”她凑近他,低声说,害怕吵着其他客人。气不打一处来,现在她要有把冲锋枪,估计已经恶狠狠地开火了,直扫射得夏寂这卑鄙下流的小流氓遍地开花。
苏荷有些颤抖,怯生生地问:“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
陆丹笛这才明白过来,带着醉意指着杜薇薇说:“这你认识,咱们患难与共的好姐妹,咱们高中时就约好今后‘有福同享’,不过我得声明一下,当年我是想占占她们俩的便宜,满以为她们俩会比我先交男友,谁知道姐姐我运气好,认识了安佑宁,我可能上辈子打过八国联军,这辈子轮到我‘作威作福’,所以只好毁约了。”大家哄堂大笑,她接着说,“那位是安佑宁的哥们儿夏寂,他们俩号称新闻系‘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还有咱们隔壁宿舍的西西,他们仨是咱们传媒学院辩论队的,还有一个队员跟他们宿舍哥们去网吧打游戏了。”
身后的陆丹笛用力一拍,苏荷哎哟一声:“我招你了啊。”
夏寂自然是意料之外闯入生活的陌生人。苏荷把一切未曾交心的朋友,统统在心底叫作陌生人,把任何计划之外的交流与对话,统统在心底归纳为打扰。她把自己圈起来,自成一个世界,这样一来,受到的伤害应该会少很多吧。自然,得到的眷顾与爱也便少了许多。
三人一直走到女生宿舍楼下。校道被清洁工扫得干净,有细细的笤帚痕迹,这整齐的痕迹,只有心思敏锐的孩子才看得出。日日走过的道路,苏荷似乎还可看出,清洁工今日的心情,是急躁潦草地扫完便走,还是悠闲自在边扫边看天。急于赶路的人,是不会懂的。
他们是黏黏糊糊的极少分开的情侣,尽管陆丹笛风风火火如同行侠仗义的女大王,在一群姐妹中是最有凝聚力的一个,但只要跟安佑宁在一块儿,一句“我爱你”也可以翻来覆去折腾一个多钟头。安佑宁则永远只会浅浅地含蓄地笑,然后静悄悄地给予她最体贴的照顾,他是让人放心的好男人,每周把陆丹笛累积成山的脏衣服包好,用他的旅行箱带回家清洗干净,每天早上捧着牛奶和面包在宿舍门口等她,高个子,短而孩子气的寸头,洁净的面容,永不凋谢的微笑,总站在女生宿舍外的青砖台阶上,穿树叶印花针织布的衬衣,柔柔的面料。风吹过来,阳光洒下来,她大大咧咧地从宿舍门里钻出来一把抱住他,紧紧地搂着,现在还未到流汗的日子,温暖可以如此轻易获得。
不打不相识,伟大的友谊从此诞生。他应是最得人心的辅导员了,就是他,不但没反对学生恋爱,反而还“处心积虑”地促成了陆丹笛和安佑宁关系的升级。他与这小两口也因此结下了革命情谊,每当安佑宁调皮不听使唤的时候,上官会故意摆出苦瓜脸说:“小子,送你一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立马将他治得服服帖帖。
她并未兑现这个承诺,她没有给他足够的时间,他是迟钝的男孩,现在仍不知她喜欢的是什么。她的手开始触电般痛起来,半年前被他握过的地方,像是涂抹了慢性毒药,在再次遇见时,开始发作。那痛,从手背,一直延伸到心里。
这个念头一直残忍地留存到现在。
“去!为什么不去?上官可是优秀的人民教师,光天化日下请学生吃饭,你担心什么呢。”陆丹笛意识到自己声音大了点儿,引来几处目光,只好吐吐舌头。
作为她的老师,上官一直无条件地努力着,盼望着好运气能早日在这个纤弱的女孩身上出现。这种坚持的力量来自哪里,上官自己也不知道。
外面一阵喧闹,她看见有小男生穿背心抱着篮球向前冲,瞬间消失。身影像极了大一时的龙泽,只是不如龙泽矫健。龙泽是刺刺的棕色头发,像倔强的杂草野蛮生长,还有他瘦瘦的胳膊,白色的护腕。她的眼睛有些模糊。
“所以被撞死了?”苏荷瞎接一句。
偏偏是这样的男孩子,却优秀得异乎寻常。偏偏是这样优秀的男孩子,让同样优秀的陆丹笛遇上了,真是毫无瑕疵的童话—王子和公主从一开始就幸福地在一起了。
“我们一起上过选修课,见过,但不算认识,”龙泽有些油滑地说,他不想大家把注意力放在这段过去的感情之上。他不可否认,自己是曾经受伤的那人,旧事重提,于己于她都是伤害,“很巧,陆丹笛说今晚有美女到场,特地叮嘱我做准备和*图*书,还祝福我牵手成功,所以,你会为我留灯吗?”
她不看韩剧,也不是琼瑶的拥趸。她很清楚,王子只能配公主,可自己呢,出身卑微,就算遇到王子了也只能当个侧福晋。
“哪里哪里,陆丹笛的姐妹,我就算有邪念也不敢轻易下手啊,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龙泽表演得毫无破绽,眼神四处飘着,并未盯着苏荷。
苏荷轻轻点头,恭喜完安佑宁,微笑着在杜薇薇旁边坐下。杜薇薇一把挽住苏荷,懊恼又娇滴滴地说:“苏荷,他们欺负人,台上气势可足了,一群大老爷们,欺负我这弱女子,陆丹笛没心没肝,姐妹我当年‘舍生取义’,考场上搭救她不止一次两次,如今嫁出去的人泼出去的洗脚水,说翻脸就翻脸,你评评理,不然姐妹没法做了。”
有时候,冤家路窄不是没有道理的。上帝暗自开心地、悠闲地等着尴尬出现。
陆丹笛一回头,撞见闯进宿舍的杜薇薇。
算了,不想了。
她拿着菜单,低着头不发一言地看。上官问她,是否知道下个月将举行的联大高校主持人大赛。她摇头,对侍应生说:“要一份黑椒牛排,八成熟,还要一杯柠檬水。”她似乎兴趣不大。
“这些,买了。”苏荷拿出一个大箱子,里面有一堆王心凌的新专辑。
联大的球场从来都是男生们最好的舞台,观众便是三舍的女孩们。
“你认识?认识就认识,脸红什么啊。”陆丹笛凑到她面前,酒气汹涌而来,故作狡黠地问,“他是安佑宁的发小,也在联大,和咱们不是一个系的,你暗恋他啊?”
苏荷不理他,他也不再说话,认真挑着CD。
窗外是大片水杉,那么多那么多的绿色,空气都被染成了绿色,像不小心打开夏天的闸门倾泻而出的绿色颜料,把我们的世界填得满满的。阳光透过茂密的叶子,斑驳地投射进来,传媒学院的教室是深褐色木地板,落地的点点金光,如镶嵌着的美好花瓣。
“一边儿去,所以她才拥有绝代芳华!我说亲爱的,你知道吗,像咱们这些二十出头的祖国花朵,万一不注意保养皮肤,稍不留神,转眼就是奔三十的老姑娘了,不下点儿本钱,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年华老去,难道你不怕吗?”她转个圈,坐在苏荷床边,阳光碎碎地照射在她脸上,泥浆已经干了,因为她不停说话,所以中间露出一条明显的裂缝,模样甚是滑稽。
苏荷也张开手,两人刚要相拥在一起,陆丹笛一把拉开龙泽。
“为咱们的重逢干一杯,不会不赏脸吧?”龙泽举起酒杯,真挚得一塌糊涂,绝非刻意的刁难与怨恨。
“今天”啤酒屋,是孑然长在联大的温柔燕草。
下午有两节课,三点半下课后,苏荷马上赶去顾家街三十七号,一家叫“罗密欧事务所”的唱片行上班。
“浑蛋杜薇薇,你才是鬼!”
老实说,她并不想立刻回宿舍。
“您又来了,总之我就是不参加,您要逼我,我现在就离家出走,您也不希望这个世界上多一个失足少女吧!”
夏寂接过话说:“剩下的我也要了,你们俩还是上别家淘吧。”
夏寂极阳光地一笑。男孩的笑容有很多种,他的笑似乎是可以感受得到午后芦苇的清香与柔软,是的,那样的意境,是很美好的。她也不由自主地笑了一下,仿佛是在配合他的美好。
他的哥们儿,除了安佑宁,不就是龙泽吗?
“小姐,我要万芳的新专辑,这儿有吗?”男孩子询问。
苏荷定了几秒,有些尴尬,随即故作娇嗔地说:“当然,咱们现在是名正言顺的朋友了,有机会给我介绍男友,我现在还单着呢,眼瞅着陆丹笛在这儿飞扬跋扈可不是个滋味,当年说好了‘有福同享’,谁料她找了个五好夫婿便不管咱们姐妹的死活了,薇薇你说对不对?”
总之,她是恍然害怕了起来。
安佑宁是陆丹笛的男朋友,是个高富帅。安佑宁的父母一同在法国开中餐厅,生意红火得像漫天彩霞,因此他从小过着妖孽般锦衣玉食的生活,用陆丹笛的话来说便是“这哥们投胎时给阎王打了红包”。尽管如此,他却像个外星人,一丝不苟,毫无缺点,把陆丹笛往死里宠,陆丹笛每次跟人提到他,都会这样开头:“我家的火星男啊……”羡煞旁人。
薇薇哈哈两声道:“我的亲姐妹儿,听我一句劝,闺蜜一生一起走,男人不如养条狗!”两个人在电话里笑成一团。
“行,买了!”
如果有如果,她真不应该出现,从一开始,便不应该出现。
龙泽是个沉默而倔强的少年。
这时,餐厅里走进一个清秀乖巧的男孩,头发挑染成浅棕色,穿红色卫衣,像是欧洲农场里拿着草叉教训牧羊犬的顽童,模样似曾相识。他热情地与上官打招呼,然后坐下。上官介绍说:“认识一下吧,这是百里挑一的好搭档,新闻系与你同届的夏寂,平日低调又贪玩,但昨天的辩论赛他的表现让我眼前一亮,虽不及他的好兄弟安佑宁那样傲气逼人,但我看好他。”
“不过,上官还真会玩以权谋私,我负责策划与现场主持,你作为参赛选手,咱们私下可预先沟通好,这样你的表现可以更完美。”苏荷搂着陆丹笛激动地说。
她看到了龙泽的回眸。
苏荷可毫无心思搭理这两只妖孽的纠葛,即便眼睛集中全力盯着杜薇薇的脸,但明显感觉到,有另一双极忧郁而热烈的眼睛正盯着自己。
剩下那个穿红色卫衣的夏寂,孩子一样地站在人来人往的台阶口,傻乎乎的不知所措,像一朵开在阳光下的美人蕉。
选择了分手,就得承受。
“好了好了,适可而止吧,你们既然认识,今儿起就算是朋友了。拥抱就免了,咱们苏荷可是根正苗红,干干净净一张白纸,没有恋爱史的,龙泽你要想追她,先给我写份申请,发一份纸质版简历,家庭背景,星座血型,银行余额,有无才艺,交代得清清楚楚,我签字了再约她!”
“你先走吧,你再这样我没法工作,这工作来得不容易,你不会那么狠心让我因为渎职而失业吧?我跟你不一样,这份工作对我很重要。”她嘘一口气,放下抱在胸前的双手,开始拿着小簿子记账。
满堂哄笑,苏荷和龙泽的脸红得异常璀璨,幸好有酒精的掩盖。
“抱啊!”
“那……干脆别去,”陆丹笛想了想说,音量明显变小了,随即又说,“但是,不去不好吧,上官人挺好的,特正直,眉毛浓,阳气重。我妈说了,跟这样的人多交往,半夜不怕鬼敲门。”她继续没心没肺地啃西瓜,也许她永远无法理解苏荷内心的感受。抑或,她只是刻意扮演轻松,让苏荷不至于在疼痛的泥沼里不能自拔。
陆丹笛一个接一个指,正欲指向龙泽,苏荷惊慌地说:“我认识他。”
两人相视笑了笑。
苏荷克制自己的情绪,拍拍小女生的肩膀,说:“稍等,库里还有,我去找找。”
抱就抱吧,又不是没抱过。
“别叹气,别拧巴,别瞻前顾后,你去和图书了,他不会吃了你,你不去,他也拿你没办法。”
“少来,咱们可不干这丢人的勾当,我是正经人家的好姑娘。”她挥舞双手甩花腔,因为表情过于夸张,一块黑泥“啪”地掉在地上,“嘿嘿,苏荷你这小笨妞,今儿个算聪明了一把,但这事儿得从长计议,咱可不是为了自己,都是为了给咱上官老爹争口气。”
但她有预感,如果她说“我还想去‘今天’啤酒屋坐坐”,上官与夏寂定会同往。那样,便毫无意义,原本只是想清净地坐着,上官交代的任务到此为止,应该是她认真准备的时候了,她也不想继续聆听他的啰唆。
脑海里闪过很多从前的画面。此刻,美好也变得恐惧起来。
上官对苏荷也是宠爱有加,只是,似乎怜悯多过褒奖。他也承认,自己因为苏荷的家世而生出浓重的同情,但他也着实欣赏这个坚强而独立的小姑娘,学校有任何好处,也处处照顾着她。但这偏偏是苏荷所抗拒的,她厌恶同情,或许是坚强已成习惯,别人,尤其是知情人的关爱,往往被误解成施舍。所以,她更喜欢陆丹笛的口不择言,来得爽朗与直接,没有丝毫的复杂。要知道,她没那么孱弱,不需要体贴入微,她可以保护自己,她所需要的,是每一个人都把她当成一个普普通通联大的学生,仅此而已。
“你真买啊?”
“快!”
2002年5月20日 天气:还行
倘若事先知道龙泽也会出现在庆功宴上,那么,我说什么也不会去。
接通,就听见对方劈头盖脸地说:“宝贝儿,立马过来,安佑宁辩论赛赢了,还是最佳辩手呢。今儿不许扫我兴,不然五马分尸!”
龙泽又张了张双手,再次示意,他想要一个拥抱。
苏荷打算去“今天”啤酒屋坐坐,从公交车上路过数次,一直未进去。似乎所有的恋爱记忆都存储于这间小而简陋的酒吧,龙泽伏在桌上的喟叹,他心中郁结消除不去的印痕,一杯接一杯地喝下去,苏荷不敢劝阻,只能静静地陪伴,轻靠着他的肩膀。
她对陆丹笛这个姐妹可是言听计从。比如说,看电影,她会先问陆丹笛是否好看,如果回答是否定的,她便绝对不去看,甚至也不许别的朋友去看,因为“陆丹笛说一点儿也不好看”;复习时,她会问陆丹笛,这个那个会不会考,若她说“肯定不会”,那么苏荷就绝不多看一眼。虽然陆丹笛常常大话连篇,错误不断,苏荷却坚持“只信她的,不信对的”。就连陆丹笛谈恋爱时,她也像个小书童一样跟在后面,亲姐妹估计也就她们这般亲了。
苏荷第一次见他便是在女生宿舍后面的篮球场,他穿着白色运动背心,在球场上飞驰,队友跟人因一个失误的球起了争执,差点打起来。他一把拽着队友拉到身后,眼睛锐利地凝视对方,对方原本嚣张的气焰顿时消失殆尽,挥挥手说,算啦算啦。
“我受不了他那眼神,看着怪难受的,”苏荷侧过身,无可奈何地说,“我害怕他悲天悯人的模样,仿佛是我的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我这人天生贱命,谁要对我不好,我会觉得理所当然,这世上也没有谁必须对谁好,谁要对我太好了,我反倒觉得是廉价的同情,古人还知道不吃‘嗟来之食’呢,你说,我是不是想太多?唉,真不知道,我这么怕麻烦的人,什么时候才能不给人添麻烦呢?”
“让你失望了。”苏荷默契地平静下来,配合着开了句玩笑。
“想谁呢,眼睛直勾勾的,中了邪似的。”陆丹笛的每字每句都咄咄逼人,仿佛看穿了她的心思。
店主是上官去年介绍的朋友,善良又成熟,他虽不知苏荷的身世,却也热心帮忙。这样的帮忙苏荷甘愿接受,因为她也需付出劳动,一滴汗水一分钱,拿了不手软。
“磨蹭什么!”
“喂,不是吧,怎么这么小气啊,我看你庆功宴上挺和蔼可亲的嘛!”
那是属于她们俩的秘密。
所以,庆功宴真是一个巨大的意外,我一直后悔到现在。
——《苏荷日记》
“那咱们今天还能见着吗?”他有些委屈的模样。
世上的感情往往荒唐,明明是她选择离开他,那么此刻,又何必矫情地难过呢?
“那晚喝高了。”这小子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居然提那个倒霉的庆功宴,她气鼓鼓地回头,一字一顿地说,“我现在去上课,今天是我的私人时间,咱们的合作从明天开始,我警告你,不许骚扰我!”说罢大步流星地向前走,一个踉跄没站稳,差点儿撞到路人。
上官是有野心的,哪个老师不想自己的学生桃李满天下,他也暗自分析,学生里最有挑战意识的就是陆丹笛和安佑宁,倘若他们都参加,那么,整个联大其他院系的学生恐怕只能望其项背了。最后的冠军,无论谁赢得,都是值得喝彩的。至于懒散而内敛的夏寂与苏荷,若能因为他们现场的主持以及活动的策划,引起各位制作人的注意,那再好不过了。
“好咧!”
但我没有理由怪他,当初是我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义无反顾地说分手,留下一句“不必再找我”,甚至不给任何理由,可我不能告诉他真实的原因啊—就算他恨我一辈子,也好过心痛地念着我一辈子吧。还记得那时龙泽哭了,要知道他在球场上摔倒,鲜血直流,膝盖露出白骨也没有哭过,那一瞬间他却哭得像个孩子。陆丹笛说,男孩子的眼泪要珍惜。我没有珍惜。后来,他果真没有再找我,也许找过,但联大这么大,我狡兔三窟,存心要躲,谁能找到我呢?
龙泽的手握得更紧:“那我要你的今天,以后的事以后说,今天的事今天说。”
这姑娘,总是让人哭笑不得。
她有点恨自己,现在的难过是不是既矫情又可耻呢?分手时,她的态度锋利得像一块细小的白晃晃的刀片,迅速而流畅地划开分明的伤口,鲜血喷薄。她是毫无资格悲悯,更毫无立场同情,只好做这样的假设—龙泽或许是玩世不恭的纨绔子弟,眼角眉梢忧伤一下,早就忘却她了,所以他才有昨晚的落落大方。这样想想,她便稍稍减轻了内心的负疚。
“苏荷,你可别相信她,我陆丹笛讲义气可是有口皆碑的,今儿是我自己倒霉,一边是老公,一边是姐妹,帮了哪边都不落好,行吧,我先一口干,你们各自随意。”陆丹笛伸手一把抓来苏荷搂在怀里,然后倒下一满杯,一口干掉。
她深刻地记得,龙泽醉得无法动弹,脸庞烫而红至耳根,身上散发出浅浅的香味,她紧紧地贴着他的头发,这似乎是他们之间最亲密的举动。
念念不忘的或许只是那一些记忆,爱已成冰,记忆却是温热。
苏荷静静地埋头吃着。上官详细地与他们说起这场主持人大赛。
某句话却久久在苏荷耳边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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